行政院衛生署自去年四月到今年十月,受理海關送驗的一百一十件泰國
減肥藥中,驗出95.4%的減肥藥中含有禁藥。
檢驗結果顯示,泰國減肥藥中多含禁藥,除了安非他命、鎮靜劑、緩瀉
劑、利尿劑、甲狀腺素之外,還包括早在民國六十九年臺灣就公告禁止
的「芬他命」(phentermine)等禁藥,甚至可見在美國造成使用者心臟
瓣膜缺損的「芬芬」成分之一的「芬芙拉命」(fenfluramine)。這些
藥品長期使用將造成嚴重的後遺症,甚至導致心跳加速、猝死的後果,
民眾不可不慎。
警察單位表示,泰國減肥藥的走私管道除了旅客自行夾帶入境,還有不
肖業者利用泰勞夾帶藥物入境,並以桃園南崁的泰國餐廳為交易集散地
點。此外,衛生署已於今年七月起,編列「不法藥物檢舉及緝獲獎金」
,民眾若發現不肖業者輸入或禁造禁藥,可向各地衛生局檢舉,因舉發
而緝獲者,最高可獲得兩萬元檢舉獎金。至於違法民眾及外勞,依藥事
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將可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五萬元以下
罰款,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