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面交族注意 捷運將開罰1千5

網拍面交族注意 捷運將開罰1千5
  更新日期:2008/10/06  12:13  游皓婷 
 
習慣利用捷運交易網拍物品的大台北地區民眾,要注意了,台北捷運公司已經盯上「網拍族」準備開罰,一張罰單最少1500元,這是由於,今年民眾違法擺攤已經超過150件,面交族又逐漸增多,才祭出的鐵腕措施,而且如果被抓到,還屢勸不聽,最高可能被罰到7500元。


搭捷運,省時班次多,對網拍族來說更能省錢,只要買家賣家約好在捷運站「面交」,根本不用出站,你省運費、我省17元跨行轉帳費;不過,台北捷運已經盯上這群「面交客」,未來不排除嚴格取締。

乘客吳小姐:「這樣是不合理的,其實你並沒有在這邊特別設一個攤子上面有你的商品,就好像你跟朋友約出來,只是拿個東西我給你錢,這樣子也並不算是好像我在這裡開店。」

台北捷運公司統計,從今年1月到9月已經開罰150件車站違法擺攤,由於「網拍面交」也是商業行為,決定通通一起罰。

台北捷運站務副處長王秋惠:「如果說勸導不聽的話,我們在查獲第一次的時候,會處1500元的罰鍰,如果這樣的行為被查獲第二次以上的話,我們會處罰到7500元的罰鍰。」

提醒網拍族,其實台灣高鐵也嚴禁面交商品或丟包,被抓到最高可罰北高票面1490元,可別為了省小錢,荷包反而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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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真的是朋友拖我替他買東西
回家順路會在捷運上遇到
她剛好在車上拿錢給我  不就也要開罰了
那如果剛好在捷運上拿錢出來
例如剛才吃飯錢我付給朋友
會不會又誤會我在交易呢
覺得有點不合理耶  又沒有設攤
那如果我在捷運車上男友拿錢給我
會不會也以為在交易啊
那以後面交的人躲進廁所裡面交好了
躲進廁所裡面面交又被抓到的話
那剛好也可以測出廁所裡面有偷拍  哈哈
  • 可以試著做一件事
    跟朋友串通好  朋友進站後  你大喊  剛剛的飯錢沒給我
    看看這樣會不會被罰=  =
  • 沒道理
    莫名其妙..想錢想瘋了
  • 真是太誇張ㄌ~
    只想著從人民口袋拿錢
    民生問題、治安問題•••等
    大整體方向不用心想解決之道
    竟處理這些芝麻小事~><
  • 奇怪,即使人家不出站,約在票的匣口前面交,
    但也要有一方先坐車,然後下車,到匣口前不是嗎?
    那個人再坐回家,比如從台北站到--忠孝東路站面交,
    即使不出站,再從忠孝東路站返回他家的台北站,
    他不是也要花一次的捷運車費嗎?難道不用嗎?
    不然捷運站在CARE什麼?

    若是二方都沒坐到車,只是約在捷運出口面交,那也不犯法吧,又不是毒品交易?也不是援交?也沒礙到別人,
    會不會太誇張了!
    那要不要也把整天沒坐車在捷運站假裝吹冷氣的人,
    和閒晃的人,捉出來罰錢呢?
  • 買家扣除運費先匯款,
    在捷運站跟賣家取貨就好,
    但要信任的賣家才會放心先匯款。

  • 誇張耶
    這也太不合理了
    在捷運站面交基本上並不會影響到其他乘客的權益
    而交易的雙方也是各自買票搭乘捷運的
    並不是免費搭乘
    想不透是要用哪條規定開罰
  • 我想不透要怎麼抓耶...怎麼判定那樁是網路面交阿
    神經病.....
    真的是想錢想瘋了嗎??
  • 剛剛特別上捷運公司網站
    看了相關法規
    居然有一條"其他商業行為"
    就是用這一條想罰錢
    太過分了
    太超過了
  • 就是這樣!
    就是這樣!
    tiffanychang的話:
    我想不透要怎麼抓耶...怎麼判定那樁是網路面交阿
    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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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捷運人員在偷聽,
    以後就要自然點囉~~
    賣家看到買家來了,就開始裝熟,

    就說「阿榮…你來了喔,你母啊叫我拿這個東西給你」

    買家就說「這是這個月的房租,欠房東那麼久,真歹勢,我阿伯寄我拿給你的,麻煩你幫他繳一繳咧!」

    二人再互拍拍肩,道再見…

    重點是沒出站那個不要像個剛下車沒出站的人
    (這也很難發現,因為下車是在下層,出站是在上層,上層也是人家要進站的進出口),要說他剛逛完這個站,要回家去坐車了。
  • 又在搶錢了
    其實真的很難判定吧
    那以後面交雙方都稱作朋友幫忙買東西
    這樣會被罰嗎~

    其他商業行為
    難道看到東西和錢就叫做商業行為嗎
    那我朋友剛好要給我東西然後我剛好要還他錢
    這要怎麼說..........

    神經病嘛!!!!

  • 以捷運站為點的交易,有三種情況
    內內:兩人都在捷運站裡面
    內外:一人在月台內,一人在月台外
    外外:兩人都在捷運站外(附近)

    我猜測是第二種情況內外,直接交易的畫面有損捷運的形象
    再加上服務台也在旁,因此服務人員才能明顯察覺交易活動
    若以大眾服務為象徵的捷運站,莫名成為大眾交易場所,情何以堪

  • 走馬看花的話:
    以捷運站為點的交易,有三種情況
    內內:兩人都在捷運站裡面
    內外:一人在月台內,一人在月台外
    外外:兩人都在捷運站外(附近)

    我猜測是第二種情況內外,直接交易的畫面有損捷運的形象
    再加上服務台也在旁,因此服務人員才能明顯察覺交易活動
    若以大眾服務為象徵的捷運站,莫名成為大眾交易場所,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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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A  或  C  也要罰


    那就真的是過分了

  • 只感覺政府最近一直在撈錢.
    而且都是針對一般平民百姓.
    什麼大小屁事.都要罰..
    什麼都要繳.
    真不知道理在那..
  • 小職員
    小職員
    那現在合購不能約在捷運站了

    以後大概連火車站和高鐵也不行吧

    政府真的是什麼都要搶錢啦
  • 我也覺得這真的太誇張!!

    大家約在MRT面交不也就圖個方便和安全而已...

    有必要這樣就開罰嗎???
    完全不能了解這樣的做法.....
  • 真的很扯耶...
    那我上次買魯味坐捷運去送給我男朋友,
    也要被當成網拍面交嗎...
    還要特地出站才行嗎...
    到底那個人想的笨主意,真是夠了...
    還不如多花點心思去加強捷運內的安全!!
  • 太支八了吧!

    那我媽幫我送貨過來
    也不行哦

    一般送貨
    沒有金錢的交易可以嗎?
  • 一般民情不符
    被抓到可以申請釋憲
    然後國賠

    國賠都是五位數以上
    記得找個好律師唷

    台中有個地方種橡樹
    只要在下面晃被砸到就很
    有錢了
  • 神采菲揚的話:
    提醒網拍族,其實台灣高鐵也嚴禁面交商品或丟包,被抓到最高可罰北高票面1490元,可別為了省小錢,荷包反而大失血。
    -------
    這條好好玩的說
    以後掉了東西
    去繳1490元
    拿到罰單
    高鐵也要負責把東西還我唷
    不然就是刑法的侵占罪嫌疑
    再來繳交民事仲裁費最低一千塊後,依照刑事判決連帶民事罰法,判一萬塊扣掉1490還有三塊錢申訴紙費你還賺錢耶
    拿到這張罰單的人不要客氣耶
    高鐵要負責還你東西唷
    沒有錄到東西的錄影帶不能指證你丟東西唷
    除非軍事管轄區域,不能沒收人民財產唷
  • 捷運站是不高興大家把它當做免費的交易場所,心裡不平衡所以要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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