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水請節哀
我的父親上個月也回去享福了
所以您的心情我很了解
附上以下資料給水水參考
勞基法規定外祖父母有6天喪假
你可以用這個法令跟老闆講(老闆不同意,這可申訴給勞基法知道)
http://www.kmuh.org.tw/www/person/person_old/new_page_36.htm
下面是網友發生過的問答
你參考一下
來,先給你一個擁抱
我現在也微笑祝福我摯愛的爸爸^____^
1…我弟本身是做餐飲業,也有加入勞健保,這個月我外公過世,我弟請喪假,但他老闆娘卻說“我外公是屬於旁系血親”不能請喪假要請事假不給薪>"<(全勤也飛了)這明明是他故意刁難我弟嗎?
****外祖父母喪假3天,工資照給,亦不可扣發全勤獎金。
2…我媽跟我外公是屬於直系血親,我們就不算嗎?所以我決定要檢舉那家餐飲業,請問我要準備什麼資料ㄋ?
****他沒有給假,直接到勞工局申訴去。
3…另外喪假部份不是可以申請6天嗎?那如果只放一天,可以要求老闆多給另外5天的薪水嗎?
****不能申請給付薪水。但喪假可於百日內請完,自死亡日起算,有解釋函。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年3月25日勞動二字第07450號函
為符合傳統習俗員工因尊親屬死亡申請喪假可否於死亡日起百日之內分八次請畢喪假,勞工如因禮俗原因,得申請分次給假,內政部業以74.6.28(74)台勞內字第321282號函釋在案。
勞工請假規則(民國 94 年 06 月 08 日 修正) 第3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 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 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所謂祖父母均包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9條: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