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幫撿錢的那位小姐說句公道話
那個單親媽媽自己不小心把錢給弄丟的
法律上規定要給三成
也算是給搞丟錢的人一個警惕跟教訓
大家都說要全額還
問題是現實社會中撿到錢會還的人有多少?
記者那樣報導撿錢的小姐
大家那樣罵她
搞不好罵的人撿到錢也不會還人家哩
罵人都罵的這麼理直氣壯
大家繼續這樣下去,只會害以後弄丟錢的人再也找不回來了
幹脆全額私吞算了,不然還人要求三成還要被罵臭頭
因為明明撿錢的人願意返還,只是法律規定三成
現在搞成這樣
好人真的做不得
撿錢的小姐真可憐,還被報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