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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軍人也可領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21/78/249a9.html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4/21  04:11"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為了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並參照勞工、公教人員的待遇,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軍人保險條例修正案」,讓軍人也可以享有「育嬰留職停薪津
貼」。

院會還通過兩項附帶決議,要求國防部針對國軍評價聘僱人員薪資結構久未調整,
於一個月內召開公聽會謀求解決方案,並針對早期退伍軍人只領微薄退伍給付,
現卻遭拒於國民年金保險門外的問題,儘速與行政院、內政部溝通解決方案。

修正案規定,被保險人保險年資滿一年,子女滿三歲前,將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發放基準以被保險人前六個月平均保險基數的六十%計算,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
最長發給六個月。

同時,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關可延後繳納保險費的規定,
該法並增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被保險人,在選擇繼續參加保險時,
得遞延繳納保險費的時間為三年,並於發生傷殘等保險事故,請領保險給付時,
應先補繳保險費,未補繳者,將從其請領的保險給付中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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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軍公教專用的法案
還我錢來…吼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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