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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明再不發布緊急命令!請個位網友不分藍綠一人一信給總統!(轉貼)

馬英九明天再不發布緊急命令!!!請個位網友不分藍綠一人一信攻陷總統府網站!!!真的黃金救援期快過了!!!這次絕不比921還輕!!!!!!!!!!!!!!!!!!!!!!!!!!!!!!!!!!!!!!!!!!
!!!!!!!!!!!!!!!!!!!!!!!!!!!!!!!!!!!!!!!!!!!!!!!!!!!!!!!!!!!!!!!!!!!!!!!!!!!!!!!!!!!!!!!!!!!!!!!!!!!!!!!!!!!!!!!!!!!!!!!!!!!!!!!!! (轉貼魚)http://tw.forum.news.yahoo.com/topic/tbn_1249747659/article/6082.html

希望各位網友幫幫南台灣∼拜託了∼一份小力量可以幫助生命的延續∼

  •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總統緊急命令(九二一震災) (民國 88 年 09 月 25 日公布 )
    1 查臺灣地區於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遭遇前所未有強烈地震,其中臺
    中縣、南投縣全縣受創甚深,臺北市、臺北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
    、雲林縣及其他縣市亦有重大之災區及災戶,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蒙受
    重大損失,影響民生至鉅,災害救助、災民安置及災後重建,刻不容緩。
    爰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發
    布緊急命令如下:
    一 中央政府為籌措災區重建之財源,應縮減暫可緩支之經費,對各級政
    府預算得為必要之變更,調節收支移緩救急,並在新臺幣八百億元限
    額內發行公債或借款,由行政院依救災、重建計畫統籌支用,並得由
    中央各機關逕行執行,必要時得先行支付其一部分款項。
    前項措施不受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之限制,但仍應於事後補辦預算。
    二 中央銀行得提撥專款,供銀行辦理災民重建家園所需長期低利、無息
    緊急融資,其融資作業由中央銀行予以規定,並管理之。
    三 各級政府機關為災後安置需要,得借用公有非公用財產,其借用期間
    由借用機關與管理機關議定,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財產管
    理規則關於借用期間之限制。
    各級政府機關管理之公有公用財產,適於供災後安置需要者,應即變
    更為非公用財產,並依前項規定辦理。
    四 政府為安置受災戶,興建臨時住宅並進行災區重建,得簡化行政程序
    ,不受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建
    築法、土地法及國有財產法等有關規定之限制。
    五 中央政府為執行災區交通及公共工程之搶修及重建工作,凡經過都市
    計畫區、山坡地、森林、河川及國家公園等範圍,得簡化行政程序,
    不受各該相關法令及環保法令有關規定之限制。
    六 災民因本次災害申請補發證照書件或辦理繼承登記,得免繳納各項規
    費,並由主管機關簡化作業規定。
    七 中央政府為迅速執行救災、安置及重建工作,得徵用水權,並得向民
    間徵用空地、空屋、救災器具及車、船、航空器,不受相關法令之限
    制。
    衛生醫療體系人員為救災所需而進用者,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之限制

    八 中央政府為維護災區秩序及迅速辦理救災、安置、重建工作,得調派
    國軍執行。
    九 政府為救災、防疫、安置及重建工作之迅速有效執行,得指定災區之
    特定區域實施管制,必要時並得強制撤離居民。
    一○ 受災戶之役男,得依規定徵服國民兵役。
    一一 因本次災害而有妨害救災、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之行為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詐欺、侵占、竊盜、恐嚇、搶奪、強盜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取
    得賑災款項、物品或災民之財物者,按刑法或特別刑法之規定,加
    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一二 本命令施行期間自發布日起至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止。此令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
    九二一時政府發布的緊急命令,並不只限於迅速辦理救災而已

  • 馬英九政府這次真的太扯了........

    就算灌爆他的信箱又有何用

    上星期說因為風災不漲汽油

    但這週還\是要調整

    真想說他媽的勒  漲個屁

    人民的生活已經水深火熱

    他完全是瞎了看不到

    選舉前還說什麼苦民所苦

    現在只覺得諷刺極了
  • 這叫皇帝不急 急死太監吧

    反正他現在走到哪就被噓到哪

    這幾個官員一向不肯認錯 也不肯聽下面的意見
    總是一意孤行 吐出來的話 簡直讓人吐血

    還有某人向是為"馬"喉舌
    萬一馬今天發布緊急命令

    他的說法又會變了


     

  • 現在是發布也被罵 不發布也被罵


    要不




    全民公投


  • 哞~的話:
    九二一時政府發布的緊急命令,並不只限於迅速辦理救災而已







    -----
    嗯 的確 但你有注意發布時間嗎? 也是經過審慎評估後才做成決策的
  • 看良心吧
    看良心吧
    我想這只能看他的辦事能力與個人良心
    他不用自己收MAIL(就算灌爆了)
    也不用在乎媒體,因為媒體都偏他,除非媒體敢公正出來的報導,看他會怕嗎? 我想國X黨哪麼大,應該不需要聽到他人的意見。
  • yng0314的話:
    雖然很急很慌,但是請冷靜想想你真的清楚緊急命令是什麼嗎?勿受到媒體跟政客渲染就誤以為緊急命令是必須的、是一拿出來就萬事OK的
    .....

    常看到民眾很熱血激情的支持某樣東西
    但真的問他某樣東西代表什麼意義
    他卻回答不上來
    .....

    =============================================================================================
    說得太好了
    真的作為一個文明人
    不要習慣人家給的訊息就直接100%接收了
    不然....
    是不是要來搞個公投?
    真的政府做好做壞,我懷疑灌信箱會影響政策嗎?
    >"<
    話說回來,都受災了,做得怎樣都是不夠好的吧?!最好是一開始先別成災...唉~可憐的受難人!


    另外
    為什麼那麼認為自己的意見是正確的
    還要UID??
    WHY???
  • 災情太嚴重了,已經超出能控制的範圍了!!

    有多少人的生命財產 付之一炬~

    緊急命令的發佈免於那些繁文縟節的龜速蓋章再查再審~遙遙無期

    攸關人命的事不是要擺優先嗎???
     
    現在是和時間賽跑  愈快愈有利不是嗎??

    我是不懂條文及法規~

    但是沒有了人 有法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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