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娼妓不再列績效.....


配合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原則同意內政部建議,今年起取締娼妓將不再列為轄區員警績效,內政部將研訂「成人性交易管理法」專法,研議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紅燈區),讓成人性交易合法化。

此外,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廢止前,由行政院協調司法院,將娼嫖的違法行為都由簡易法庭處理,儘量不取締娼妓。劉兆玄昨天在行政院人權促進小組召開前,先聽取研考會主委江宜樺簡報,原則同意內政部的措施。

今天的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內政部將就性交易除罪化提出建議,將娼妓正名為「性工作者」,並請衛生署對性工作者提供醫療及性病篩檢,請勞委會輔導性工作者轉業照顧。不過內政部強調,要加強取締人口販運的行為。


我個人不贊成........
當社會接受事實,減少規範..................只會造成惡性循環
  • 我覺得不是一要少規範

    應該是只要有效管理吧!
    明的總是比暗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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