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想提早剖腹拚領3千6
「別拿寶寶的生命來消費!」十一月底前出生的寶寶可領消費券,已有預產期在十二月中旬的孕婦,要求醫師提前剖腹,婦產科醫師認為除非足月,否則不鼓勵。
高雄市婦產科執業醫師方嘉宏說,一名卅歲孕婦原訂下月二日、懷胎卅七周又三天時剖腹生產,因她的胎位不正,還特別請算命師看時辰。結果消費券消息公布後,孕婦希望提前在月底剖腹,以便領取消費券。
另一名產婦也是看妥吉日,下月三日剖腹生產,但她昨天改口提前到本月卅日剖腹。「醫師及算命師都敗給消費券」,方嘉宏苦笑說。
桃園敏盛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陳保仁說,胎兒足月是卅七至四十二周,提早半個月剖腹如未達卅七周,建議還是不要提早。
方嘉宏指出,很多婦女對孕前經期的記憶模糊,而影響預產期的精算,「寧可讓寶寶在子宮內多待二、三天」,以免不足月生產,對母體及胎兒的健康都不利。
除非孕婦原就打算剖腹,否則為了三千六百元根本不划算。高雄長庚產科主治醫師歐家佑、彰化市博元婦產科院長蔡鋒博都指出,由健保給付的剖腹產,必須符合胎位不正等症狀;非醫療性剖腹產,產婦須自行負擔「差額」兩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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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呀 這孕婦是瘋了嗎
才3600!!!!
3600 and 一個生命
想領錢也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