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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版辱罵女友劈腿 研究生與網友遭起訴

留言版辱罵女友劈腿 研究生與網友遭起訴
  更新日期:2008/06/12  14:37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田姓研究生因不滿女友劈腿與另一位苗姓研究生交往,甚至還因此懷孕,於是在PTT留言版PO下情緒性字眼洩憤,並引起多名網友聲援,大家以禽獸、狗男女等字眼辱罵女子及苗姓研究生,檢察官依誹謗罪嫌將田男與14名網友起訴。


田生是在去年12月3日深夜,到PTT留言版以「綠帽的感覺…續集…」發文,指女友劈腿苗男,兩人並生下孩子,並以「姦夫苗先生」、「資研所的姦夫」等字眼辱罵對方。


田生的發文引起眾多網友瀏覽並有21名網友聲援,大家紛以狗男女、姦夫淫婦、禽獸等不堪言語在網上大肆撻伐苗生與女子,苗生得知後憤而提出告訴。


檢察官依線查出網友真實身分,其中6名網友向苗生道歉被撤銷告訴,最後將田生與14名網友依誹謗及公然污辱罪嫌起訴,被起訴的多是大學生或研究生,其中一名網友為未成年,被送往少年法庭。


承辦檢察官林冠佑接受其他媒體採訪時表示,網友常有的人身攻擊動作,如果已透露出足以辨識對方身分的資訊,就已觸犯法律的責任,不可不慎;網友在得知對方身分後跟著起鬨圍剿,同樣觸法,應該格外小心。


  • 小京@@
    小京@@
    新聞說此事件的這位第三者氣憤周遭親友知道這件事
    所以憤而提告

    我很納悶
    敢做卻不敢被人知道
    那當初就不要作嘛

    感情上的欺瞞背叛    無法提告
    但對當事者是摧心刺骨的痛
    只要不觸法
    違背道德的事都不會被判罪

    當事者只是講出事實以及宣洩情緒
    卻有罪
    但傷害人心的人卻無罪
    所以說社會顛倒
  • 小京@@的話:
    新聞說此事件的這位第三者氣憤周遭親友知道這件事
    所以憤而提告

    我很納悶
    敢做卻不敢被人知道
    那當初就不要作嘛

    感情上的欺瞞背叛        無法提告
    但對當事者是摧心刺骨的痛
    只要不觸法
    違背道德的事都不會被判罪

    當事者只是講出事實以及宣洩情緒
    卻有罪
    但傷害人心的人卻無罪
    所以說社會顛倒
    ======================
    +10000000000

    敢做不敢當

    我也很好奇怎麼判斷是毀謗?
    (事實怕親友知道所以說對方毀謗他??)
  • 還是可以罵第三者...但是不能有汙辱字眼...要用酸的...罵人不帶髒字才行
  • 以後看到類似的發言
    大家還是不要出現太極端的辱罵字眼啦
    吃上官司就麻煩了
  • 唉...
  • 小小建的話:

    問題是...

    毀謗的事情是否為真?

    --------------------------------------------------

    當然不是,因為他們都是人,不是狗或禽獸。="=

    會被告是因為人身攻擊啦,並不是誣蔑。
  • 小京@@
    小京@@
    color-fish的話:
    還是可以罵第三者...但是不能有汙辱字眼...要用酸的...罵人不帶髒字才行
    ~~~~~~~~~~~~~~~~~~~~~~~~~~~~~~~~~~~~~~~~~~~~~

    再來是  縱使是事實
    法律上來說    就是不能在網路上連名帶姓的說出來
    不然就是會吃上官司
    這就像是一個爛人(真的是爛人)
    你不能罵對方爛人賤人
    不然會吃上官司一樣

  • 那他們兩個不就    對號入座      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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