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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4到99歲全被告 華光住戶批搶錢

http://news.msn.com.tw/news635090.aspx

4到99歲全被告 華光住戶批搶錢   
更新日期:2008/03/10  15:42 

手裡拿著玩具,對著鏡頭大笑,今年才4歲的鄭小妹,因為住在華光社區,成了被告。被告住戶鄭福星:「當然很扯啊,烏魯木齊啊,一個政府他不旦沒有照顧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他還告我們,等於說我們是違法的、是侵占的。」

女兒還沒賺錢,就可能背債,鄭先生氣得說,40年前,父親在華光社區置產,不知道是違建,現在家裡,從4歲女兒,到高齡80歲老人,一家五口全被告,太不公平。

看著左右鄰居的小孩被告,住在巷內的另一名鄭先生,更是擔心自己2歲的女兒也被告。被告住戶鄭先生:「人家說你不用開心高興太早,你女兒也是漏掉(被告),也是會被告,我就是擔心會這樣。」

為了打造台北華爾街,政府從去年開始要求華光社區3百多名住戶還地搬遷,但就連4歲孩童都被告,引發爭議;台北看守所表示,將來開庭會撤回未成年的控訴,但官司恐怕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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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違建--就地合法 
小市民違建--告給你死!!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7/today-taipei11.htm

    更新華光社區  計畫鮮出爐 

    〔記者陳曉宜、王貝林、楊國文╱台北報導〕眼尖的民眾一定看過,鄰近中正紀念堂、愛國東路兩側的黃金地段,有一大片低矮房舍,這裡是法務部、司法院占用數十年的眷舍所在地,行政院已在今年10月核定該區要騰空標售,意指現有400占用戶必須全數搬遷,台北市政府也在日前完成都市計畫變更規劃方案,預計未來每坪看漲60萬元以上。 

    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表示,行政院已核定華光社區的搬遷補助標準,依現居人分屬簡任、薦任、委任的不同職級,發給合法住戶每戶150萬至220萬元;未來待法務部送來該社區住戶的房地資料後,再轉呈行政院核定該社區騰空標售,住戶自核定公告日起3個月內搬遷,即可領取該筆補助。 

    法務部昨日則表示,已配合「行政院加強眷舍處理方案」,將相關眷舍計劃、資料呈報行政院全權處理,行政院若有進一步指示,法務部將全力配合。 

    數十年來,法務部、司法院等官員及眷屬長期居住於華光社區國有地,這裡房屋窳陋必須更新,但歷任多位法務部長都無法說服這些占用戶搬離歸還,該區400住戶也成市長參選人的搶食票源,因此郝龍斌、謝長廷都分別提出華光社區更新支票,但事實上,行政院前年委託北市府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規劃,日前已經出爐,並已報給內政部營建署,法務部與人事行政局也已展開現住戶補償作業,每戶約發給150萬到220萬元。 

    但當地住戶表示,這樣的補償他們無法接受,也不願就這麼搬遷,即使享優先承購權,以現在的房價住戶也買不起,行政院最近的確一再催促住戶搬遷,但大家都還在觀望。 

    發展局表示,由於該區屬國有地,非市有地,主要權責還是在中央,政院已核定騰空標售,但市府建議給原住戶優先申購權利,也就是在標售後興建一般住宅,供眷戶和違建戶優先承購,該區能否順利更新的關鍵就在如何處理現住戶的問題。 

    根據北市府都計規劃內容,計畫將該區變更為住宅區和商業區,開闢商業觀光旅館,發展為中正紀念堂旁的觀光住宿與觀光資訊服務區域,納入文化娛樂設施,成鄰近重要展演區域,轉型周邊的電信與金融傳統產業,劃設電信園區和金融園區,且結合周邊永康商圈與愛國東路婚紗街的商業特色,發展台北精緻美食、婚紗、生活美學產業,同時劃定應有的開放空間,改善該區公共設施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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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年前,父親在華光社區置產

    國有地蓋法務部眷舍,竟然可以買賣?
  • 犯法就是犯法.    被告應該向原賣家提出精神賠償.    而不是死賴著不走.
  • =  =!  一百多萬
    在那裡的地段只值2坪地值吧
    不過連小女孩都被告實在是.....
  • Silverfox的話:
    犯法就是犯法.                被告應該向原賣家提出精神賠償.                而不是死賴著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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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議    +2
  • 如果是無償享用宿舍的住戶,理應搬遷。
    但有人將違建拿來買賣?買到的不就倒楣死,那當時的政府在幹嘛?
    沒申請國賠就不錯了,還告所有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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