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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 / 假認養真轉賣 請當心 - 高雄縣

(轉貼)自http://www.savedogs.org/adopt_find/detail.html?sn=9638
原張貼人:  小布

前幾天我在網路上PO文說  這隻黃金底弟是鄰居撿到的 
我看她養在外面  任由風吹日曬  所以才上網
徵求黃金狗狗的認養文章或中途

後來有位自稱LULU的小姐  說他願意認養  且他說他家裡也有一隻黃金
後來同ㄧ天有個名叫小茶的女生  跟我說他們那邊可以長期寄宿
我跟小茶說:謝謝  長期住宿我付不起  我只是學生  縱使他給我很低價
但對我是個沒收入的學生而言  其實真的是個大負擔  也就婉拒他
我也跟小茶表明  有人打算認養我的狗了  不必麻煩他

小查問我說:是不是叫LULU的?
我說:你怎麼知道?
小茶說:他很奇怪  他在網路上近期大量購買品種狗  或者大量向人認養狗
至於狗狗去了哪裡  他也不知道!!  他有開寵物住宿的店  也曾有不還人家的狗的紀錄
還有LULU其實是位男士  還開跑車!! 

聽到這裡我真的有點傻眼  也開始懷疑LULU跟人家認養狗狗後
ㄧ轉身又把狗狗給賣掉的可能性  不然她怎麼可以開跑車?
而且聽小茶說本尊是位男士  但LULU卻說自己是女士.....

當天LULU跟我表明要認養狗後
隨即在他的部落格與寵物買賣網站上面  大言不慚的PO文
內容大致是:  朋友撿到黃金  很建康  認養價1500等等...

我想說他不是自己想要養嘛  怎麼才ㄧ天  轉手就開始PO文章
急著把狗送出去  況且狗狗都還在我這邊....

後來我請小魚朋友  佯裝想要跟他認養這隻狗
跟LULU說  他很喜歡這隻狗 

後來LULU就跟他說好  這1.2天就會給他狗
當然爾LULU隨後就開始問我:狗狗他什麼時候可以認養

說到這裡.....氣的讓我發抖  我想找的是ㄧ個真心想養黃金的主人
而不是轉手就趕緊就把狗賣掉的人  ....當然狗我是不會送了
生平第一次上網找主人  就遇到詐騙  真的讓人很心寒!!

LULU也跟我說他是自己要養  我要是沒遇到小茶跟黃金家族的家長
那我不就白白把狗送給他  而他也間接賺取那1500認養費?
到限在我還在跟他碟對諜  因為買狗的是我朋友
要是今天買狗的是別人  我的狗狗不就平白被人家賣了ㄧ次
我也被騙了ㄧ次  (LULU不知道其實我已經發現他的PO文)

我當然相信有人是真心想要認養狗狗的
但是當我自己遇到"竟然有人有用這種方式斂財
假認養  真轉賣的事情  就讓我憤恨不平
真不知道有多少狗被他轉賣掉  不然怎麼可以開跑車?

所以我上來是希望告訴大家  找主人真的要很仔細過濾與日後追蹤
不能只看照片  ((LULU也跟我說他會寄狗狗照片給我  誰知是買狗的人
寄給他  他才又轉寄給我呢?))
請大家放心  狗狗還在我身邊
我上來只是想揭穿這種人的惡行惡狀
並且告知想把狗狗送養的人  ㄧ定要審慎過濾與追蹤!!
祝福各位
  • 好惡劣喔.....
    幫你推...
  • 哈哈~~真是不好意思!!
    竟然被小布感謝
    雖然他的狗狗沒有在我這邊寄宿
    我也無法認養
    但我也希望他的狗狗有個幸福的結局
    而不是被別人當成斂財的工具
    所以提醒了小布
    希望大家以後送養時也要多注意喔!!
    畢竟我們希望寶貝都可以住在天堂~~而不是把他推入地獄喔!!
  • 任勞任怨的貓小茶的話:
    哈哈~~真是不好意思!!
    竟然被小布感謝
    雖然他的狗狗沒有在我這邊寄宿
    我也無法認養
    但我也希望他的狗狗有個幸福的結局
    而不是被別人當成斂財的工具
    所以提醒了小布
    希望大家以後送養時也要多注意喔!!
    畢竟我們希望寶貝都可以住在天堂~~而不是把他推入地獄喔!!
    ________________

    小茶是妳鴨?
    妳真是個好人耶^^
    有沒有那個雜碎的BLOG?
    貼出來讓大家吐他口水啦
  • 這件事情從一開始的大量發信至農委會1/19
    到後來信件轉至家畜局處理


    以下是農委會到家畜局查詢的回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0970108897號 

    柯小姐:您好! 
    台端致本會首長信箱詢及有關高雄lulu寵物安親班住宿疑涉未取得寵物業許可證違法販售犬隻案件查處情形一事,感謝台端關切動物福祉,查本案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業於97年1月29日派員前往查察並製作訪談紀錄,經查訪談結果,行為人並不知道未取得寵物業許可證於網路上販售犬隻係違反法令規定,該所已要求行為人立即移除網路販售犬隻訊息,並定期追查察,如有再犯,經查屬實,該所將依動物保護法逕行處罰。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敬復


    但是LULU辯稱說他不知道已違法
    但卻有網友指出  他在07年12月底  向人尋問有關寵物營業
    之執照等等  而我們檢舉日為08年1/19
    所以明顯跟他說的有出入  而他早就知道需要執照才能販狗  果真是謊話連連
      http://34c.cc/yan.php?yan=view&Page=1&id=58757&fi=1  (謊言在這裡)

    LULU的信箱  no999665@yahoo.com.tw
    與部落閣  http://tw.myblog.yahoo.com/lulu-god

    目前部落格早以刪的精光了......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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