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剛剛被告知..做到過年前..哀哀

今天早上被告知這消息....做到過年前
想不到...來的這麼快...
看看fg上..好像也滿多人跟我一樣的情形
現在是怎樣...市道這麼差啊..
可是我們公司不是沒有錢...老闆們是我們這附近最有錢的大家族  (迪x街的大家族)
可是因為下半年生意慘淡...名義上說要精簡人力..可是卻還是在請人...好矛盾喔
 
各位fg的朋友...有誰知道勞基法的規定啊????
資遣費要怎麼計算啊?????????
從第幾條勞基法可以看的出來呢???
我好想把勞基法規定印出來給我主管看喔
  • 上勞工局的網站丫
  • 25號就放假了
    我怎麼那麼好運呢?
  • 我查了半天都看不到...
    好慘喔..
    今天已經開始整理我的桌子了
  • 好像有預告期1個月,  要給薪
    然後看你是勞退新制還是舊制,  舊制的話就是滿一年發一個月,  新制就比較少了...  你還是去勞工局網站上看,  如果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去問,  制度上還是會比較保護勞工喔!

    good  luck!!!
  • 還有啊,  如果老闆要你簽任何東西,  千萬要看仔細喔...
    你不是自願離職的!
  • 有..問了..
    跟你說的一樣..因為我跨新舊制..所以在94年7月以前..如果做滿一年可以領一個月
    94年7月後就按月算...全薪/2/12*7個月(94/7~95/01)
    天啊..好怕老闆娘巧目名義的將錢給少了...
    我ㄧ直以為這件是不會這麼早來...想不到來的如此措手不急...
    哀哀哀
  • 想不到.......
              要過年了...發生這種事...
    人家還要回家鄉過年耶...
            今天正好要回家鄉打掃...
    想必家人聽到也是....哀哀哀
  • 建議如下:

    就算了吧~好聚好散
    和主管爭這個  以後就算真的留下來了  日子也不好過
    趕快找下一個工作吧~
    下一個工作  一定會更好的!!
  • 第      16        條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 加油喔!  該拿的還是盡量爭取,  還有你應該可以去跟政府申請補助喔...
  • 太感謝你了..
    還是有溫暖之處的地方
    對了....只要老闆照實發資遣費就可以了
    這樣的公司...這樣的管理..我一點都不眷戀
  • 直接打給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好了~  應該是勞工局吧
    因為我那時候打  是先撥到台北市政府
    那邊的人超熱心
    而且你把所有的狀況跟他們說
    他們還會幫你翻書  還說要幫你寄存正信函之類的
    我有類似經驗  後來有要到資遣費
  •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QRY01-1.asp

    這裡可以查到相關法令...
    除了資遣費外,  別忘了你的預告工資喔...  所以你真正離職的時間不是今天,而是20天或是30天後(看你有沒有滿3年)
  • 有當初有改的新的嗎?  如果沒有就要照舊的走啊
  • 年後工作機會多
    搞不好你以後會謝謝這個老板
    如果他沒放你走
    你怎會找到那麼好的公司咧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