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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問題...我這樣做的話會不會太過份了啊

我找到一份年後上班的工作
新公司也同意我2/16去上班
但現在這間公司..不讓我那麼早離開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過完年後,就不去上班了
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

ps..這間公司很操,新公司是我以前主管成立的新部門,真真的很想去試看看。
  • 為什麼不讓妳那麼早離開
    是公司還沒找到合適人選交接妳的工作嗎?

  • 如果你的新公司不需要離職證明,那就走.
  • 我也很好為什麼不能那個時候離開??
    現在報備也不行嗎????
  • 不會很過份啊~~

    你已經有提早說了啊~~

    大概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找人不難吧~~

    有好的工作機會要把握啊!!!
  • 和新舊二間公司都溝通一下

    畢竟你處理之前公司離職的態度,也是你未來新公司會參考你處理事情的能力

    最好的日期應該是從3月1日換新公司最好吧
  • 不懂!我覺得你只要按照勞基法規定,先提出離職請求,
    過年後當然可以走人。
    我想每間公司,都有心理準備,過完年後會有大風吹。
  • 好氣唷
    剛剛跟主管說我最大的讓步是到2/16
    結果他說不行,要到3/10
    這會不會太誇張了啊
    我在這間公司也只待了半年
    照規定來說..不是頂多一個月就行了嗎
    真的很氣人

    新公司說也只能等我一個月
    唉...好煩唷
    我真的想過完年就不來上班了
    2月份的薪水也不想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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