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地出門條款」 不肖子分不到財產
「掃地出門條款」 不肖子分不到財產
2005-12-26 19:25╱HASH(0x8509220)
繼承財產將有重大變革,法務部擬修正民法繼承編,增訂「掃地出門」條款,如果子女生前不盡孝道養父母,父母親生前可以明文以書面表示,剝奪財產繼承權,不肖子女一毛錢都拿不到。
6個女兒聯合控告自己媽媽,偽造拋棄繼承同意書,在法庭大打出手。
股市名人黃任中因病去世,積欠近14億元稅款該怎麼辦?對於財產繼承,法務部有新變革。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朝松:「如果說還是採概括繼承的話,我們也會做一些配套措施,讓未成年人比較合理來繼承財產。」
法務部擬增訂「掃地出門條款」,子女生前不盡孝道養父母,死後卻跳出來爭財產,父母生前可以用書面表示,剝奪不肖子女的繼承權,一毛錢都拿不到。
日前桃園一對11歲和9歲的兄弟,靠低收入戶救助金過日子,結果竟然要繼承父親140萬的債務,被銀行告上法院,民法將修正限定繼承,例如繼承父親財產100萬,但是父親債務卻有200萬,所以子女只要償還100萬債務,超出部分不必負責。
而對於女兒繼承部分,如果遺囑中沒有給女兒,法務部增訂保障女權規定,民法繼承編從74年到現在,已經20年沒改,部分規定已經不合時宜,所以法務部通盤考慮,預計明年6月前完成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