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公司會這麼黑暗嗎?

今天我們公司跟我比較好的2個同事都被fire了

覺得很鬱卒...

他們當初進來面試的時候  老闆跟他們說他們只是實驗的

部門  不需要的時候隨時都會被fire掉  很沒保障

他們在發現公司幫他們保的勞健保跟他們的薪水落差很大

比如說薪水4萬  公司只保2萬多

當他們失業或是請產假  補助的比例只會按照2萬多去算

而不是4萬多  所以前幾天他們要求要提高保額

也就是說他們給個月領的薪水會扣比較多的勞健保

公司也要付更多的費用

就因為這樣  就把他們無辜的fire了...

我覺得我們公司好黑暗喔

還是這樣是正常的社會現象?
  • 反過頭去檢舉啊

    反正都被辭退了,還跟牠客氣
    告他
  •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2項規定,投保單位違背本條例規定,將投保薪資金額以多報少或以少報多者,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按其短報或多報之保險費金額,處以2倍罰鍰,並追繳其溢領給付金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之。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6950
  • 才不會呢
    我現在正打算跟新公司提出抗議
    老實說我已經換第五家公司了
    從來沒有被少報的經驗
    所以現在發生超不爽的
    又關係到新制退休金的提撥
    非提不可
  • 我也是投一票
    反正都fire了.....
    台灣的公司沒有那種社會成本的觀念
    倒不如多給這種公司一些壓力
  • 不會小題大作呀~
    這只是把自已該擁有的討回來而已~~
    不要白白被公司欺壓了。
  • 但、是.................

    據我的經驗…告上勞工局,最後的結局就是「不了了之~」

    台灣的勞基法跟本保不住勞工的!!
  • 反正都不作了.....
    所以不了了之也不會怎樣..
  • 贊同檢舉再一票

    就算不了了之,也要讓公司知道員工的權益
    不要再唬弄員工
  • 要薪資轉帳證明唷!
    才拿讓老闆啞口無言

    我看那家公司你也別做了
    那麼黑
    真可怕呢
  • 這種只會壓榨勞工ㄉ爛公司一定要檢舉ㄉ啦
    不守法本來就應該被譴責
  • 薪資明細一定要留著...

    都已經被fire了,不了了之也要申訴....

    我越來越覺得,台灣的法律高興就可以改,

    像是來保障壞人的....我們這些純樸的好國民,

    哪來的保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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