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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虐童案(這些大人不得好死)

電棒殺童  水泥封屍
母同居人施毒手  3人殺人罪移送

 
【石秀華、劉智維╱高雄報導】高雄驚傳凌虐男童致死並埋屍山林案!今年四月底,一名毒販與友人吸毒後,以電擊棒凌虐同居女友的兩歲稚子為樂,造成男童休克,三人在送醫途中見男童已無心跳,便前往汽車旅館洗屍,隨後把屍體載往竹林掩埋。警方昨在偵辦毒品案時意外破獲此案,將三人依殺人罪嫌移送。 
 

泯滅人性 
痛失兒子的賴麗娟(二十七歲)在警局接受偵訊幾乎情緒崩潰,她哭喊著說:「我希望自己的命可以換小孩的命。」警方指出,賴女一年多前因家暴事件離家,今年四月中,她帶著么子蔡維琳,與男友呂鳳樑(三十三歲)租住在呂的朋友陳經政(三十一歲)住處,賴女並自此染上毒癮。 

 
汽車旅館清洗童屍 
今年四月二十九日,陳、呂吸毒後,竟以三、四十公分長的電擊棒電擊男童為樂,男童被電擊後,心臟受不了,當場休克倒地,陳隨即打電話給已外出的賴女說:「小孩有異狀,已經奄奄一息!」
賴女傍晚趕回住處見狀,三人駕車欲將男童送醫,但在往燕巢義大醫院的途中,見男童流鼻血且無心跳,三人便前往汽車旅館清洗男童屍體,並以旅館浴巾包裹,陳經政建議埋屍,並選擇他曾工作的田寮鄉大同村的山坡竹林地為埋屍處。
陳隨後離開,呂鳳樑則駕車載著女友與男童遺體,買草蓆及圓鍬、水泥去埋屍。呂讓賴女在附近草叢等待,獨自一人挖了一公尺深的洞,將覆上草蓆的遺體丟入洞中,再以水泥封住掩埋屍體。 

 
向夫謊稱小孩失蹤 
男童失蹤的兩個月內,賴女騙母親說小孩託給他人照顧,前一陣子才告訴丈夫:「小孩失蹤!」從此未和丈夫聯絡。她的丈夫昨天前往警局關心案情,警方轉述表示,他很氣妻子愛玩的個性,指妻子離家後,他還曾勸她回心轉意,但她置之不理,沒想到竟發生悲劇。
昨天下午四時許,警方一行人前往田寮鄉尋找屍體,隨行的賴女早已哭得不成人形,警方上山搜尋了一個多小時,始終遍尋不著,賴女得知後,對著可能埋屍的方向大喊:「兒子啊!媽媽來帶你回去,你趕快出來!」不久,警方果真發現男童埋屍處,但挖一個多小時後,才看到男童綠衣藍褲的衣角,由於事發兩個月,屍體腐爛不堪,死狀悽慘。挖屍過程中,呂鳳樑始終面無表情在現場看著。 

 
警查毒意外破虐殺 
警方表示,會偵破此案,其實與先前偵辦一樁毒品案有關。警方曾跟監呂、陳、賴三名毒蟲,並發現三人在住處焚燒紙錢與拜拜,當時不知什麼原因,直到監聽到三人提到虐殺男童且棄屍細節,才發現販毒案另有隱情。昨天上午警方在高雄縣逮捕三人,並在陳身上搜獲零點六公克海洛因毒品,原本呂嫌堅決否認有凌虐小孩致死,但警方追問小孩這一陣子行蹤與去處,賴女嚎啕大哭,呂才坦承犯案。 

 
  • 標題打不得好死,但法律判判還不就判個十幾年,如在獄中表現良好,不到十年就可以出獄,又是活龍一條!


    邱小妹妹的案例就是如此。

    為什麼兒子殺爸爸就判死刑,爸爸殺兒子就判那麼輕??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在現代的社會已經不適用了!像這種狠的下心虐待殺害孩童的人都該死!
  • 說的好
  • 不僅下手ㄉ人該死
    縱容那些人施虐而不加阻止ㄉ人也令人髮指!
    尤其很多時候是小孩子ㄉ親生媽媽
    一ㄍ連自己小孩子都保護不了ㄉ人
    沒有權利當一ㄍ媽媽
    希望以後政府或警察杯杯們對這些"家務事"
    能夠介入強硬一點
    在國外
    甚至是把小孩養ㄉ太肥
    也會被剝奪親權ㄉ
    台灣ㄉ父母還把小孩當自己ㄉ物品
    真滴需要再教育!
  • 晚上看到報紙的頭條時我的心好痛    我也是當媽媽的人  一看到一個無辜的小生命就此消逝  真的很心痛    小孩生錯了地方      有很多的媽媽想當媽媽都無法達成心願    為何還有這麼無知的女人  這麼不會保護自己的小孩  大人的錯    不因該是讓無辜的小生命來承擔      為什麼就是有這麼該死的人    愛吸毒  不知自愛    真的該自己去死    為什麼要寧虐小孩      我真的非常生氣      如果沒辦法給小生命一個溫暖的成長環境    請避孕    請不要這麼無知    自認為可以把小孩扶養長大      請不要再制照新的社會問題    虐童    強姦  的人  我認為應該要判重行  最少也要關20年以上    亂世就要用重典    尤其是虐童    真的是豬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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