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食字號-是衛生署回覆業者的公文字號,不是國家認證@@

原來如此,應該很多人都和我一樣不知道的吧!驚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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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   
張瓈文╱台北報導不少食品廣告誇大吹噓,強調有衛生署字號,品質有國家認證。衛生署強調,「衛署食字號」只是衛生署回覆業者的公文字號,卻被廠商濫用做為國家認證,為避免誤導民眾,七月一日起將取消「衛署食字號」的公文分類,七月一日後製造的食品都不准掛此字號,否則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三至十五萬。

衛生署目前只針對需要查驗登記的藥品、醫療器材、含藥化�品、健康食品核發字號。這些字號包括「藥製字」(國產藥)、「藥輸字」(進口藥)、「成製字」(國產成藥)、「成輸字」(進口成藥)、「妝製字」(國產含藥化�品)、「妝輸字」(進口含藥化�品)、「醫器製字」(國產醫療器材)、「醫器輸字」(進口醫療器材)、「健食字」(健康食品)等。

許多購物頻道或賣場販賣的保健食品明明只是奶粉、植物萃取液、營養補充品等,卻一再誇張宣傳可豐胸、減肥、壯陽,甚至宣稱可治癌、治糖尿病、降血壓等。這些商品都是一般食品,但業者往往出示「衛署食字號」,強調品質經過官方認證。

「『食字號』是誤會一場!」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說,多年前某家業者進口一種做成膠囊、錠劑的食品,因為外觀像藥,海關不肯放行。業者求助衛生署出具證明,衛生署函覆公文有「衛署食字XXXX號」字樣。他強調,這類公文純粹是幫業者區分食品或藥品,或回覆業者對產品成分的疑問,不料後來被業者濫用成國家保證。陳陸宏說,所有國家對食品的管理都是從上游製造廠要求符合製造規範,以及從下游檢驗食品衛生;食品上市並不需要經過國家審查或掛保證,「食字號」完全是業者用來誤導消費者的說詞。尤有甚者,國內一些藥妝店或購物頻道居然要求業者,契約上沒有「食字號」的產品不得上架或販賣。

為避免「食字號」一再誤導,衛生署決定廢除。七月一日起所有食品包裝都不得印製「食字號」,「食字號」永遠走入歷史。如果業者還宣稱此一字號,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罰三至十五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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