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膚之「侵」 65%浴巾含螢光劑

肌膚之「侵」  65%浴巾含螢光劑
【記者朱若蘭╱台北報導】

別讓浴巾成了肌膚之「侵」!消基會抽檢市售浴巾發現,六成五含螢光劑,五成三含甲醛,建議消費者購買浴巾後,先以溫水或肥皂洗過,減少螢光劑或甲醛含量。

消基會去年十月抽檢大台北地區量販店、百貨公司及十元商店等販售浴巾共廿三條,價格從七十九元至一千多元不等。檢查結果有十八件標示不全,大多未標示「國內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纖維成分」、「洗燙處理方法」,這其中包括知名生活用品店「無印良品」、「生活工場」浴巾以及兄弟棒球隊浴巾等。

消基會表示,生產商為讓浴巾看起來潔白、鮮豔,多數會使用螢光增白物質,此次抽檢樣品中,六成五的浴巾經紫外光照射後,呈現螢光反應,廿三件中有九件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文化大學紡織工程學系教授邢文灝表示,剛洗完澡時,全身毛細孔張開,如果使用含有「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的浴巾,容易造成皮膚敏感。

抽測結果也發現,五成三浴巾含有甲醛。邢文灝說,甲醛在浴巾使用過程會逐漸釋出游離甲醛,吸入低濃度的游離甲醛,可能會造成喉嚨刺激、咳嗽等症狀,皮膚敏感的成人或兒童,易引發呼吸道發炎、皮膚炎。

市售浴巾多標榜百分之百純棉、吸水性強,但消基會此次抽查浴巾成分發現,「波爾•瑪麗亞浴巾」、「R.Q.POLO  TEAM」以及「Crocodile素色平織刺繡浴巾」標示與實際成分不符,其中,「Crocodile素色平織刺繡浴巾」相對吸水性差到「根本不吸水」,顯示廠商涉及欺騙,消費者可要求退貨。消基會建議,新買回的浴巾先用水多洗幾次,即可改善吸水性。 

【2005/03/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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