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網路拍賣 要課稅了!
【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網路拍賣(新聞、網站)要課稅了!稅務機關初步決定,依現行營業稅法規定,經常在網路販賣商品的個人必須辦理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和所得稅;非經常性的個人交易則應併入個人綜所稅的「一時貿易所得」申報,只有拍賣汽車、服飾、日常生活用品等才不用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國稅局尚未將相關資料送到財政部,對於「個人在網路拍賣商品、又達到一定規模」的課稅標準問題,由於認定標準不易界定,因此財政部會先邀請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是否訂出原則性規範。官員推估,去年在網路上的交易,可能達百億之譜,照說所扣的稅包括營業稅和併入個人綜所稅,至少要有五億以上,但實際所扣到的金額遠低於此,因為扣除有登記的公司行號利用網上交易有據實申報繳稅外,利用網站拍賣有許多是未登記而未繳交營業稅。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
針對網路交易課稅的標準認定問題,財政部所屬五個區的國稅局上周開會,達成比照營業稅課5%的共識,將在近日送請財政部核示。國稅局官員強調,網路拍賣和一般營業行為相同,差別只在於「實體通路」和「虛擬通路」,所以採取相同標準課稅,並沒有「加稅」的問題,而是追稅。
官員表示,網路販售行為若未登記、申報,除了通知限期補辦營業登記並會處以罰鍰,如果涉及漏稅,將追繳稅款並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國稅局尚未將相關資料送到財政部,對於「個人在網路拍賣商品、又達到一定規模」的課稅標準問題,由於認定標準不易界定,因此財政部會先邀請相關業者召開公聽會,再決定是否訂出原則性規範。官員推估,去年在網路上的交易,可能達百億之譜,照說所扣的稅包括營業稅和併入個人綜所稅,至少要有五億以上,但實際所扣到的金額遠低於此,因為扣除有登記的公司行號利用網上交易有據實申報繳稅外,利用網站拍賣有許多是未登記而未繳交營業稅。
至於在網路拍賣二手貨物的課稅問題,國稅局官員說,如果買進二手商品販賣,由於已經有「買進賣出」的行為,所以不論營業額高低,都必須要繳稅;而販賣個人二手商品,像是自小客、衣物、家具(新聞、網站、商品)這類商品都免稅,但如果是「經常性」交易,則由國稅局採事實認定標準查核。
針對網路交易課稅的標準認定問題,財政部所屬五個區的國稅局上周開會,達成比照營業稅課5%的共識,將在近日送請財政部核示。國稅局官員強調,網路拍賣和一般營業行為相同,差別只在於「實體通路」和「虛擬通路」,所以採取相同標準課稅,並沒有「加稅」的問題,而是追稅。
官員表示,網路販售行為若未登記、申報,除了通知限期補辦營業登記並會處以罰鍰,如果涉及漏稅,將追繳稅款並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