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620萬元 到底是什麼滋味啊

<img alt="wink" height="37" src="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ckeditor/plugins/smiley/images/fg/fgicon_4.gif" title="wink" width="41" />如 果 真 的 一 餐 要 620 萬<br /> 哇~ 那 到 底 是 什 麼 山 珍 海 味 <br /> 可 以 要 價 這 麼 貴<br /> <br /> <br /> <br /> 1餐620萬元 到底是什麼滋味啊<br /> 2015年06月09日17:11   <br />  <br /> 台南市1家簡餐店店員昨晚粗心開錯發票,開立二聯式發票時,把消費620元的發票,寫成620萬元。如果國稅局不採信店家開錯說法,店家必須支付營業稅、營所稅共31萬元。店家已先告知國稅局,但還是希望追回發票,否則真的是欲哭無淚。<br />  <br /> 這間開錯二聯式發票的店家,今天低調不願回應,但員工透過PTT台南版,呼籲消費者可以歸還發票。發文者說,昨晚一對男女到店內消費,總共消費620元,店員開立二聯式發票,上頭的品項書寫正確,總額的大寫欄卻填錯位置,竟然寫成「六佰貳拾萬元」。店家打烊後,發現這張發票有異,今天中午發文求援。<br />  <br /> 國稅局表示,業者若開發票時寫錯金額,可依財政部14年前頒布的「台財稅0900456423號函解釋令」規定辦理更正,更正後發票仍可兌獎,但得按正確銷售額做為罰鍰計算基礎,處1%罰鍰,金額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最高不得超過1萬5000元。(辛啟松/台南報導)<br /> <br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09/62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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