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rytsai的話:
其實勞基法保障了好的員工,也保障了不好的員工.
很多公司請了一堆人,不好就裁員.有人申訴再去應對.
一旦進了勞工局幾乎就是一面倒向勞方.所以一般雇主
都會自認倒霉.
在之前的公司曾經碰過手腳不乾淨的員工,因為有輕度
殘障,所以此員工進了勞工局申訴,沒想到勞工局的人居然說"事有輕重大小,資方不能為了這點小錢剝奪勞方的工作
權"*O*
聽了差點昏倒.勞工局的說法好像有殘障手冊的去搶銀行
大家都不可追究.很後悔沒叫律師陪同or錄音存證.
有一次教訓學一次乖,現在自己有公司了,我請人都特別
小心,~"寧缺勿濫"~,有很多資方固然不好,但讓勞工局亂搞,難怪一些企業都在陸續出走.
給Dear Tsai
是啊~~我認同你的話
大家一定都不敢相信
今天發完年終,.............................
約有三到五人遞出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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