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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半年有薪 上班族通通有份!

不錯的新法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兩性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除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對象從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勞工擴大到全國受僱勞工外,適用企業新增90萬家,受惠勞工約181萬餘人。此外,在立委鄭運鵬堅持下,未來配偶陪產假也從2天增加到3天。


至於留職停薪津貼,也可望在下午初審通過,一旦通過,未來申請留職停薪勞工,將可獲得全體勞工平均投保薪資五成津貼,亦即1萬5千元,最長可領半年,這項津貼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


立院初審通過  留職停薪最長2年


「兩性工作平等法」原規定受僱30人以上之受僱者可在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面對少子化趨勢,行政院為鼓勵生育,決定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立法院衛環會今天審查「兩性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配套法案,中午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刪除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僅限30人以上僱用單位,適用對象擴大到全國受僱勞工。


根據勞委會統計,30以下事業單位為90萬7千餘家,受僱勞工為181萬7千餘人,一旦上述對象也納入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後,全國666萬餘名受僱勞工都可一體適用,只要家有3歲以下子女,都可申請留職停薪,不限性別。


家庭照顧假  擴大到5人以上企業


此外,原法案「家庭照顧假」僅限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者,但修正條文擴大到5人以上雇主受僱者就可適用,如果遇到家庭成員發生嚴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 真的有這種假我也不敢請  =  =

  • 有補助是不錯啊!
    總比沒錢拿還要人生完小孩馬上回去工作的好。
    我覺得這樣保障女性是很好~

    老闆真的會不請已婚女性嗎?
    第一,結了婚不一定馬上就生小孩。
    第二,如果因為是女性就不聘用,可以告他有性別歧視的。

  • BTW
    不用太替老闆找想,反正為老闆找想,老闆會為員工找想嗎?

    有補助拿是最好不過。
    生完小孩(或是產前)本來就該好好休息,沒調養到中年容易有子宮頸癌。

    至於有些人也不敢請太久產假,都照個人需求吧~
    但是一定期間內的補助也不是壞事。
  • 夏天^.^的話:
    鴨芸...
    我和你有一樣的想法,只是我目前沒有小孩而已
    我明年想換工作卻很擔心對方問:阿~你打算幾歲生小孩?

    說實話我公司這禮拜也有一個請產假
    人力調動也是費了一番功夫

    而且老實說上市上櫃的公司和一般小公司對於職務代理人還有產假這方面真的差很多

    我之前在新竹上班,公司是上市櫃公司也有40年有的老公司
    公司對於已婚這方面倒是不太care祇專注你的能力和經歷,最多再加一個學歷

    但之後回到南部上班卻發現    上面的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你的薪水這家公司是否請的起?

    薪水低就算了更慘的是面試時都會問是否結婚還是生小孩打算?

    那你是我又要如何回答?難道為了工作不生嗎?
    而且這家公司是否撐的過10年都很懷疑了

    只能說並不是人人都有好老闆
    ==============================
    不要以為現在上市上櫃公司會好到哪去
    一堆公司組織變動
    3個月一小變
    6個月一大變
    人力調來調去
    請個半年假
    等你回來時要做什麼職位還很難說
  • 哀..
  • 無聊

    不懂民間疾苦的官員
  • 不懂民間疾苦的官員...
  • BTW
    不用太替老闆找想,反正為老闆找想,老闆會為員工找想嗎?

    其實我們也不是替老闆想哇~
    事實就是如此,這樣想法會有點說不過去
    今天你要留職停薪,如果工作內容是比較專業的
    其他人無法代理,勢必就需要另外請人
    是不是再請的人也只是兩年派遣

    如果政策真的如此,我想派遣業會越來發達如此。
  • 小小建的話:
    真正好的法案,得考慮國家環境的實用性!
    太過理想性的法案,通常會淪為紙上法條...

    台灣向來以中小企業為大宗,平均員工人數約4~5人,每個職務都具備專一性&難以替代性,同事間也不太願意把自己的技能分享給其他同事,以免降低自己在公司的需要性...

    而對於老闆...    多半的想法或許是...
    -------------------------

    我覺得是台灣的老闆及公司制度出了問題,但很可悲的是還是一堆人在替老闆著想.....誰來替員工想,疏不知這不好的風氣原本就該不存在的。
    縱容的似乎是勞工

    職務專一難以替代性,我至今仍認為是上司領導能力差,才會讓這種事發生。 

    在我們公司是不容許這種事出現的,不太願意是事實,但這也是教育訓練做的很失敗所致。 

    有向心力的員工,是不會推拖責任的,我們部門全都是女性,全已婚,有兩位有小孩,其中一個產假+小產假就幾乎半年都沒來上班。

    但那又如何,職務分配的好,就該讓你下面的人都能隨心應手,而不是一個人請假,就連客戶都感到困擾,深怕在你們公司的case會因窗口請假而被忽略或被怠慢。她放長假養身體,我們不會有怨言,更不希望客戶有怨言。

    她的職代事情增一倍做不完,我們不會坐視不管,一定會起身幫忙(還不用等到她開口要求幫忙),因為我們都是同一個部門,甚至每個人都代表了公司。
    職務代理的二二六六,除了該員本身心態不對,也是上司不會帶人,更是整公司風氣的問題。

  • 博士的老婆的話:
    以後已婚或準備結婚.懷孕的女性.更找不到工作了.
    現在起薪都是2萬初頭.留職停薪還給1萬5千元.企業主會答應嗎?

    找工作的女性面試時記得聲明我未婚...不結婚.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同意+1
  • nao的話:
    博士的老婆的話:
    以後已婚或準備結婚.懷孕的女性.更找不到工作了.
    現在起薪都是2萬初頭.留職停薪還給1萬5千元.企業主會答應嗎?

    找工作的女性面試時記得聲明我未婚...不結婚.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同意+1



    是不是還有一堆人不知道錢是勞工局付的!?    企業主負責的是人事成本。


    是不是還有一堆人不知道錢是勞工局付的!?    企業主負責的是人事成本。

    是不是還有一堆人不知道錢是勞工局付的!?    企業主負責的是人事成本。
  • 週遭好多朋友都去考公務人員

    一般企業  約聘會更多吧
  • 不贊成這個法案的人並不是為了老闆著想,
    而是因為對整個大環境沒有信心。

    即便錢由勞工局支付,但仍是納稅人出的錢,
    不是不贊成福利法案,而是政府是否有完整的財務規劃?
    否則不如完全比照丹麥。

    而企業呢?人事成本也是成本,
    除了核心人員,其餘應該多會是派遣,
    有多少人能成為核心人員?
    企業主拔擢男員工為核心人員也不犯法吧?
    性別歧視?只要不明著來,恐怕也很難蒐證。
    政府、立法機關要做的,不是草率的制訂法案或執行,
    必須要有通盤的考量。
  • 身為女人,我當然樂見這樣法案被執行,但相信有很高的難度。
    不是替老闆説話,而是可以預見中小企業主的想法,反而變成女性求職上的不利因素。

    我待過10人的小公司,200人的中性企業,現在是2000人的大企業,做的都是業務性質的工作。手上都有自己的客戶要run,每個案子的涉入深淺和金額都不等,如果我請假了,我的工作一定是share給部門同事,等到我回來了,同事執行到一半的案子會丟回來給我嗎?獎金怎麼算?
    客戶的關係建立?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老闆會把機會丟給有貢獻的人。

    而且小公司人少,老闆真的不可能讓妳休假半年而沒人做妳的事。
  • 這種夢幻的政策能真正受惠而且完全不受影響的,大概只有公教人員吧~~

    版上大多數的人講的都是台灣目前職場上的現實狀況,台灣本來就是中小企業居多,現在不景氣,很多老闆或高階主管只能往人事方面精簡,像樓上說的,老闆當然會把機會丟給有貢獻的人,難怪會有一些人休完產假或留職停薪回來後,會嚷嚷著在職場遇到不平等的待遇,所以會有些婦女早就預知這種狀況下,誰敢請這個假ㄚ...

    企業都倒光了那就是休無薪長假~~
  • 樓上的打中文中間一直插簡單的英文單字

    這樣打字要一值轉換欸    很累吧@@

    可能貴公司高薪主管都是這樣吧

    畢竟英文好咩
  • 我爸今天就被公司說不用來,因為接不到訂單,解聘他
    他的職稱是臨時工,所以他就這樣被犧牲掉
    之前就發生車禍就休息到現在,想必已經有人接我爸的工作,現在因這個接不到訂單的理由,我爸就真的不用去公司可以在家休養好好休息
    被犧牲總是最底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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