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覺得張曼娟應該道歉嗎?

以下是7/13張曼娟博士在聯合報上公開發表的文章,
您覺得張曼娟博士應為此事向MJ的歌迷道歉嗎?


===========

原文出處:http://www.udn.com/2009/7/13/NEWS/READING/X5/5014668.shtml
未成年事務所╱活成笑話,死成神話

【聯合報╱張曼娟】
2009.07.13 03:23 am

親愛的阿靖:

我寫過一篇專欄稿,說了這樣一段話:「不能做自己,比死亡更可怕。死亡就只是終止了,不能做自己,卻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一位讀者寫信給我,她說:「很多人都不想做自己的,做自己才是永遠醒不過來的噩夢。」我讀著信,不知該如何回覆,就在這時,傳來了麥可傑克遜的死訊。

麥可死後,關於他漂白與整型成癖的事,又被熱烈討論。我們曾見證著這個超級巨星的鼻梁愈來愈細;面容愈來愈窄;下巴生出了凹洞;臉色變得慘白。他的行徑愈來愈怪異,曾經以〈顫慄〉這首歌與獨創舞步令全世界側目的麥可,用他的戀童怪癖疑雲令世人顫慄以及側目了。

親愛的阿靖,你們這些九○年代出生的孩子,對於麥可傑克遜的印象是什麼呢?是官司醜聞不斷的過氣藝人?是二、三流電影中被嘲諷調侃的人物?還是把嬰孩當成布娃娃晃蕩在陽台外的失控父親?當他活著的時候,就只是個笑話;等他死去,大家才重新認識,他確實是個神話。我覺得他最大的悲劇,是始終沒能接受真正的自己。哪怕他創下自有人類以來的最高唱片銷售紀錄;哪怕他成為流行音樂界最具影響力的人;哪怕他誠心誠意為行善而努力,他都沒有接受自己。接受自己是一個黑人,接受自己的長相。

而我確實明瞭,接受自己是很困難的事,或許是人生最艱難的課題。因為我們對自己多半是不知解的,甚至有許多誤解。好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自己是溫順乖巧的,脾氣好又有耐心。當我慢慢發現,其實我有時是很火爆的,還有點玉石俱焚的潛意識,這發現真令自己震驚。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唯情主義者,後來發覺理想的實踐,夢想的追逐,似乎更為重要,這真相實在令人沮喪。但又能怎麼樣呢?既然這是我真正的樣子,哪怕不符合自己與他人的期望,還是得學著接受啊。我們都得接受,出身的家庭、成長的社會、各式各樣的人際關係,美好事物的幻滅,永遠落空的追求。

親愛的阿靖,如果接受自己真的那麼困難,那麼,當我們能完全接受自己的那一天,才能打開心胸接受別人吧,因為不會有更困難的事了。

【2009/07/13 聯合報】@ http://udn.com/ 
  • 人躲起來才會讓人更瞧不起
  • 真的需要出來道歉
  •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就是, 如果媒體的力量可以大到使一個人毀滅, 當然也能造神!

    若是那些有力的證據不是因死者為大, 是否也會有一些反證又出來呢?

    眼見是否為真, 都要加上問號了? 現在出來的"事實"就是"事實"嗎?

    那以往的"事實", 不也是言之鑿鑿而令人信以為真的嗎?

    現在可以說當時只是補風捉影, 空穴來風; 那現在這些消息又從何而來!

    我不是MJ迷, 對張曼娟也了解有限...

    我不知道以群體的力量來摧毀一個人, 此時此刻MJ與張曼娟的處境看來卻是相差無幾!

    如果言論是自由的, 每個人對一件事有自己的認知, 同意的可以附從, 不同意就得掀桌嗎?

    說真的,MJ的死令人惋惜....

    但是若不是這陣子媒體的大力炒作, 恐怕很多人都忘記曾欣賞過這樣歌舞皆精的巨星了;

    人是善忘的! 再偉大的藝人沒有舞台就失去群眾的魅力!

    MJ當時若無法或無力為自己辨白, 而令多數人相信他是媒體口中的形象;

    那觀眾的認知又錯在何處呢?

    當張曼娟只是陳述自己的感受, 何來鞭屍之辱!  

    我們不是應該高興很多被誤解的事已有了一些旁證,
     
    而非去字句計較他人對此事的感受吧!

     

  • 我很欣賞麥可
    眼中的他是個很認真努力的人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由她吧

    我對麥可的看法不會隨別人的看法而改變



     

  • 夜未央的話:

    我一直有一個疑問就是, 如果媒體的力量可以大到使一個人毀滅, 當然也能造神!

    若是那些有力的證據不是因死者為大, 是否也會有一些反證又出來呢?

    眼見是否為真, 都要加上問號了? 現在出來的"事實"就是"事實"嗎?

    那以往的"事實", 不也是言之鑿鑿而令人信以為真的嗎?

    現在可以說當時只是補風捉影, 空穴來風; 那現在這些消息又從何而來!

    我不是MJ迷, 對張曼娟也了解有限...

    我不知道以群體的力量來摧毀一個人, 此時此刻MJ與張曼娟的處境看來卻是相差無幾!

    ................................................................................................

    非常中肯!!
  • 老實說,在我第一次看完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想不透為什麼張曼娟要道歉
    然後我把留言都看過,再回頭看ㄧ次正文,我還是搞不懂...是我理解力不足?
    最後,我贊同夜未央所講的話
  • 暱稱: saud  時間: 2009/7/16 下午 02:27:34

    加入我的收藏夾

    我的投票: ●張曼娟不必道歉!

    幹嘛道歉 說出自己的想法有何不對

    不同意見的人不是也批她的很慘嗎

    他講你不喜歡的話 你批她就好了

    憑什麼要人道歉啊 不是所有人都把他當神 醒醒好嗎



    ========================================


    我是投:事已至此,道歉也沒什麼用了。

    道歉必須要在第一時間道歉,在她跟聯合報做了種種小動作,
    並且試圖妖魔化網友後,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完全沒有反省能力,
    這種人道歉不會是真心的,道完歉也不值得原諒,
    既然不會原諒他們,也不會再看得起他們,那又何必要他們道歉呢?

    以上這位網友,「散布謠言」跟「發表自己意見」,
    是兩件不同的事,否則法律上就不需要有妨害名譽跟毀謗罪的條款了,
    我可以隨便說一個人做了怎樣又怎樣的壞事,
    或者我捏造妳沒做過的事,你都不能有任何意見,
    因為我只是「發表我自己的意見」罷了。
  • 張曼娟一定要道歉!

  • 現在很多人都喜歡拿michael當話題
    不知道她發這篇文的動機是什麼

  • 當你批評的人不是你真正認識
    你只是從旁人,從媒體得知他的一些訊息
    你的批評對當事人就是不公平的

  • 那篇文章的重點並不在MJ, 有需要如此大力抨擊她嗎?

    你們相信的事不見得別人亦要全盤接受吧!

    可以因為別人不接受和你們相同的想法, 就須變成一個罪無可赦的敵人嗎?

  • 看來還是很多人搞不懂,「是非不分、助紂為虐」跟「意見想法不同」有什麼不一樣。

    不過也罷,這種程度的人,去支持張曼娟剛剛好,畢竟什麼鍋配什麼蓋。
  •  BRIANLIN的話:
    那篇文章的重點並不在MJ, 有需要如此大力抨擊她嗎?

    你們相信的事不見得別人亦要全盤接受吧!

    可以因為別人不接受和你們相同的想法, 就須變成一個罪無可赦的敵人嗎?
    -----------------------------------------------------------------------------------------------------
    道個歉何謂罪無可赦?

    哪國人道歉要判死刑的??
  • 每個人都有自己對MJ的看法

  • 這些人連事情的真假都不知道

    田野調查作不到 至少也要懂得要稍微蒐集一下資料

    結果像些愚婦在巷口嚼舌根一樣

    真可笑

    就像MJ MV裡的一句話

    偏見等於無知



    不管道不道歉

    這些人的質是怎樣

    有眼睛有智慧的人會看得清清楚楚

    MJ這一生已經被媒體壓榨成這樣了

    到他都走了還踢他兩腳

    稿費不要靠胡謅來賺好嗎



  • 不懂的事不要隨便評論比較好



  • 公眾人物要為自己的言行來負責!!


  • 張曼娟不必道歉



    張曼娟的文章或許有些人不贊同
    但上面言論有些也非常具功擊性

    在我看來兩邊是一樣的


  • 我認為她應該要懂得謙卑

    要謙卑地道歉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