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由於政府並未設置如「國民年金局」之類的專責機關承辦,故現階段是由內政部委託勞委會勞工保險局辦理相關事務。國民年金的法源依據──《國民年金法》,於民國96年(2007年)7月20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8月8日由總統令公布,民國97年(2008年)10月1日正式開辦。 2012年元旦衛生福利部成立後,擬由該部國民年金局接手。 國民年金保險屬柔性強制納保,符合納保對象者會自動納入,對於不繳納的人(除配偶外)並無特別設立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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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國民年金市民進黨政府規劃的
也是陳水扁政府公告實施的
其實是一個不錯的政策
至少等你老了沒有工作能力時還有一點錢餬口
也算強迫儲蓄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