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若能退稅的人...愈早報完愈好...
因為退稅會分批次...
假設5/10前申報的人...最快會在7月底左右退稅...之後就再等到10月或隔年初之類的~
詳情如下:
凡是利用網路申報及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之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均適用99年7月31日第1批優先退稅
第2批退稅:退稅時間為99年10月30日,以5月11日以後利用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含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所申報之二維條碼及其他申報退稅案件)為對象。
第3批退稅:退稅時間為100年1月20日,以原申報有自繳稅額經交查核定後有退稅之案件為主。
該局特別呼籲,欲享有第1批退稅之納稅人,請務必採用網路申報及善加利用存款帳戶直接轉帳退稅!
即網路申報時,請點選「轉帳退稅」,
並選取金融機構登入帳號即可 ,
如此退稅款可於退稅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既便捷又安全,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亦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或被冒領或遺失情形 ,且可節省前往金融機構提兌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