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先生買房子 他出錢 登記他的名字很合理~~ 但若是共同購買 不是共同持有就是要登記我的名字
既然版主不用出錢, 房子當然是登記在男友名下才是正常的吧. 羡慕的話, 也存錢買一棟登記自己名字的房子啊. 還沒結婚, 就算結婚了, 也沒必要去貪人家的房子. 不管男生女生, 都要保護自己吧, 如果妳換個角度想, 今天妳是男生, 要買房子, 難道要登記在女友的名下嗎? 就算結婚了, 如果將來離婚, 你辛辛苦苦存錢買的房子, 就被人家拿走, 你甘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