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05/78/23bc8.html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4/05 04:11"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
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
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
「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
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
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
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
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
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
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
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
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
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
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
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
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
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
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
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
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
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
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
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
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
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
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
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
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
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PS:以下過於血腥,想看的人請自行連結過去)
=======================================
警界終於狠狠地給廢死團體一個巴掌了
(鼓掌ing)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10/04/05 04:11"
記者賴仁中╱專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
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
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
「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
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
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
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
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
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
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
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
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
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
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
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
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
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
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
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
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
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
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
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
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
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
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
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
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
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PS:以下過於血腥,想看的人請自行連結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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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終於狠狠地給廢死團體一個巴掌了
(鼓掌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