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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 遲到一分鐘扣500元 北市:違法 需立即改正

台北市一名社教館的離職員工,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這名員工是在97年服務於社教館,到去年7月之前,月薪35000元扣掉勞健保費,月實領34000多元,不過到了去年7月之後,公司的管理制度改變,其中工作規章居然規定,上班遲到每1小時要扣500元,當月只要累計第四次遲到,每一小時扣2000元,原本一個月35000元的薪水,竟然曾經一個月只實拿了18000多

  元,這名員工離職之後,向市議員陳情,質疑這家公司根本是壓榨勞工。(t)市議員許淑華質疑,這名員工一個月的日薪算下來不過1100元,照這家公司的遲到規定,遲到一分鐘就被扣了500元,等於半天的薪水就沒了,如果單月遲到第四次就扣2000元等於要做兩天白工,以這名陳情人原本的35000元月薪,就曾經一個月只實拿了18000多元薪資,不過業者陳俊馀回應,這名員工請假太多,加上常遲到,才會扣除該扣的薪資,至於遲到一小時扣500元,訂出嚴格的遲到規定,是基於沒有紀律的演出是最大的災難。(t)台北市勞工局專員呂基榮回應,依照勞基法的規定,這家聚光工作坊對員工的打卡及遲到規定,例如遲到一小時扣500元,不符合法令,已經違反了勞基法。另外勞工如果有提供勞務,資方應該要全額支付工資,對於這家聚光工作坊的部分規定,有違勞基法,北市勞工局會立即輔導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就可以依照勞基法第79條,最高罸處6萬元的罸款,也應與勞方協調,返回不合理扣除的薪資。另外儘管是社教館委外管理,社教館也應該負起督導責任。

新聞來源: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local/bcc/20100203/20101170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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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罰的金額是有點誇張

但上班自己要遲到是要怪誰啊

  • 扯第一次覺得老闆很倒楣
    扯第一次覺得老闆很倒楣
    那天看到新聞 覺得好扯

    不要遲到有那麼困難嗎

    針對遲到來說 老闆沒有錯啊

    他訂了規定 也不是要你早到 還是很苛刻的規定

    只不過要你準時上班而已

    如果早個5分鐘到公司 覺得很吃虧

    那...你就在門口站著 提早一分鐘打卡 就好了@@" 

    話說我們公司就是有這種員工

    我們8點上班  他的卡都打 58  59 或整點  都算的好好的

    下班也是不是打整點就是 超過1分 2分  也都算的好好的

    不過上班是還好 下班打整點是什麼意思   @@"

  • 我有特別等那個新聞
    講到議員講不出話來
    還咬扣錢不合理
    老闆問議員
    "哪一個企業公司~哪一個公私立單位
    可以允許員工只上12.5天的~還要發一樣的薪水~你告訴我??"
    議員馬上轉移扣錢不合理的話題
    整個超瞎
    錢扣太重這不能否認
    這樣開記者會是什麼意思??
    有時候很討厭有人動不動開記者會
    卻搞不清楚狀況
  • 怎麼沒想說
    不罰其他員工
    就罰你
    如果真的是這樣
    那怎麼只有一個人出來指控
    表示妳這個人經常性遲到
    又常請假
    不然怎麼這個罰錢只會罰到你身上
  • 愛遲到又常請假..
    被扣是剛好而己吧..

    誰也不想請到像這種員工...可憐的老闆....

    一點都不同情那個出來陳情的員工....

  • 很瞎的員工,

    很激動的雇主,

    很搞不清出狀況的女議員,

    其實就公司罰錢規定來說,是違反了勞基法;
    員工遲到的話直接扣薪,遲到1小時就扣1小時,

    其實可以另訂其他規定,例如看個人績效來決定 薪資,
    或許就比較有正當性~

    話說那員工對於常常請假遲到曠職難道不覺得不對嗎?
    還反告雇主,心態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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