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的不一定是真相的話:
很簡單
因為之前那麼多次的上訴,重判
有太多警員,檢察官為了要入人於罪
做出很多非法的事情
整個幾乎已經變成共犯結構
加上誤判的幾十位法官有很多都是"德高望重"的學長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判
應該是判死刑比較輕鬆吧
這點人情事故怎麼都不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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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是警察而不是檢察官吧
檢察官依法起訴有什麼共犯結構
你去查查這些年檢察官們帶調查局人員抄掉多少警察
再說越前面判的是越資淺的法官
你所謂的德高望重的學長才是後面這幾次判決的法官
邏輯都搞不清楚
還能教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