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討厭路邊停車開車門不看後面有沒有來車的人!


真的就是常常有這種人..
有一次和一台卡車併騎,
然後右邊路邊的車門忽然打開
我差幾公分就被撞到了
真的超驚險.....
如果我那次被撞到現在就不會在這打字了..
而且我也有同學是因為這樣去世的..
這些人都不會小心一點喔..真生氣!

  • 自己不要命
    不要來害人
  • 所以~我總是習慣性的騎路中央點
    都會離旁邊的車子很遠,就算是停在路邊沒人駕駛的車也是
    haha...
  • 我朋友就是被這種沒看有沒車然後就開車門的人

    撞到  然後腳腫很大
  • pUrE*的話:
    所以~我總是習慣性的騎路中央點
    都會離旁邊的車子很遠,就算是停在路邊沒人駕駛的車也是
    haha...
    ------------------------------------------
    +1

    雖然我不曾遇過
    但聽這種事聽到怕ㄌ∼

    而且騎中央點還可以躲過一些忽然從旁邊冒出ㄉ人車狗...
    只是若那條路只有一線快車道就得隨時注意後方來車囉!
  • pUrE*的話:
    所以~我總是習慣性的騎路中央點
    都會離旁邊的車子很遠,就算是停在路邊沒人駕駛的車也是
    haha...
    =========================

    對於開車的人而言..
    最不能理解的是:為何機車騎士老要騎到馬路中央!
    呵呵~我想機車與汽車的紛爭如同男人與女人的戰爭~沒完沒了...
  • 很多人都心不在焉的
    真的要小心一點
    尤其是遇見惡人先告狀的冒失鬼
    更是一把火
  • 以前我也曾做過這種白目的事
    還差點撞到機車騎士
    當然我也曾差點被撞過
    至此之後我都非常小心
  • <<朋友轉寄>>

    2006/10/14  18:30

    記者彭仁鐸、蕭光志╱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結果檢察官調閱道路安全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車的家長。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

    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安全的考量。」

    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不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不管是忘了還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官司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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