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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性變態」 女檢怒求死刑

「超級性變態」  女檢怒求死刑     
 
今年初才假釋的王志堅,六月間在宜蘭市闖入民宅強盜財物無所得,竟當著小孩的面逼迫他母親口交及吞精。女檢察官陳錦雯昨天上午將他提起公訴,並罕見地求處死刑。
「偵查中王志堅竟說是婦人勾引他,我想到他的輕浮態度,到現在還很生氣;這是我擔任檢察官十五年來,第一次對性侵害犯求處死刑,但我並不覺得過分。」陳錦雯昨天下午談到此案,仍然顯得氣忿。她說:「辦了此案,我馬上向上級申請宿舍加裝鐵窗,社會上有這類人渣,對女性太沒安全感了。」

陳錦雯說,依刑法三百卅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犯強盜而強制性交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王志堅有多件強盜前科,八十八年十月及十一月即曾侵入民宅,至少犯案三件;今年再犯落網後,還狡飾犯行,「有永久與世隔離的必要。」

起訴書指出,今年一月假釋的王志堅(卅六歲),六月廿三日凌晨二時許,戴頭套闖入宜蘭市一間民宅;屋內住著一對單親母子,王從廚房拿菜刀進房綑綁婦人雙手,再要婦人抱著十歲大的兒子靠牆站,開始搜刮財物。

這對母子家境不好,王志堅找不到值錢物品,轉而要強姦婦人。他拿出假陽具不斷摩擦婦人下體,同時又要婦人幫他口交,再逼婦人「吞精」;過程中,婦人擔心王志堅傷害孩子,不敢違抗,只好把小孩用棉被蓋住,不想自己受辱的畫面被小孩看到。

案發後,警方依菜刀上指紋查出王志堅涉案,將他逮捕。王辯稱,他幾次經過婦人家,看見她在陽台上似乎和他招手,有次還在陽台上換衣服,可見婦人對他有意思,才想要和她交朋友。

他說,當天到婦人家,婦人對他「嫣然一笑」,兩人相談甚歡,之後就發生性關係,一切都是婦人自願的;至於菜刀上的指紋,是因菜刀掉地上,他好心幫忙撿起來。

檢察官認為,那有人三更半夜去拜訪素不相識的人,而且還帶假陽具;既然先前不相識,婦人怎可能自願發生性關係,而且是在自己兒子面前。

陳錦雯訊問婦人時,很明顯感到受害婦人受創嚴重,幾度無法言語,這些情形都清楚寫進筆錄裡。她認為王志堅簡直是超級性變態狂,而且性功能可能也有問題,因為婦人說王志堅「非常快」。她為了凸顯這點,在起訴書中,特別把「於抽插數下旋再抽出射精於婦人口中」等字句寫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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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該這樣判..把變態的強姦犯通通抓去槍斃!!

 
  • 好變態......
    我希望他可以關一輩子

    那對母子真的好可憐喔∼
  • 這種人真的去死算了
    留在世界上有什麼用!!
  • 強姦犯大部分都會是累犯....
    為什麼  如果有過一次了..這些不正常的心理變態的人  本來就應該要不就終身監禁...要不就直接給他弊了...留在這各社會上  是做什麼勒?  浪費社會資源  ...別說是禽獸了....連人渣都不如....
  • 法官應該重判
    死變態
    活著還要納稅人養他

    把他閹了再執行死刑

    吼      真是氣到
  • 該死!
    單親養小孩很可憐了
    因為家裡貧困沒有錢可搶
    竟然當小孩的面那麼變態
    這種人活著有什麼用趕快死一死

    希望此判例可以成功
    以後即可依循辦理
  • 叫他也幫別的強姦犯口交吞精..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
  • 我也認同永久隔離

    既然他不能控制它的小頭
    那就直接毀掉它的大頭
  • 這種人本來就該判死刑
    一個才5歲的小孩~都已造成她身心的傷害
    如果不把犯人判死刑
    將來犯人出獄是不是會再犯
    這種人不判死刑~我就去抗議
    我要註咒那個死變態下三濫
    喝水被嗆死~吃飯被噎死~被擂劈死~

    不好意思~真的太生氣ㄌ
  • 這種事實在太噁心了
    立法委員們有沒有考慮過
    對這種性侵害累犯
    予以化學去勢
    不然就是要加重刑期

    CSI  之前有播出
    有一個父親性侵女兒
    女兒懷孕生女後
    又性侵這個小女孩
    是不是性侵犯有很大的機率是會重複犯案呢
  • 贊成..判他死刑,還便宜了他咧
    應該將他,去勢,然後遊街,


    不知道是不是A片太過普及了,
    所以很多男人都看的越來越變態

    現在的變態男真的很多,
  • 說老實話
    判死刑有點重
    如果你是罪犯的家人
    雖然家裡有這種親人很丟臉
    但也不忍心看他去死吧...
    畢竟生命都是珍貴的..........無論好壞

    像這類型強姦罪犯
    應該判醃刑
    只可惜沒有這種刑責
    唉~

  • 很認真的覺得
    法案絕對絕對要修改成
    只要是這種性侵案的罪犯
    馬上判處死刑!!!!!!!!!!!!!!!!!!!!!!!!!!!!!!!

    讓這種人還繼續活著
    玷污了空氣!!!!!!!!!!!!!!!!!!!!!!!!!!!!!!!!!!!!!!!!
  • realgray的話:

    畢竟生命都是珍貴的..........無論好壞
    ---------------------------------------
    生命珍貴...認同,但無論好壞值得探討....

  • 我覺得這類的人求處死刑是應當的!!

    被害者有可能一輩子都會因為這件事而站不起來…

    這些傷害誰要來負責???

    何況這種人還是會繼續累犯!!

    放他出來還得了∼??!

    生命固然是可貴,但人渣不適用∼!
  • 大腳波波迪的話:
    這其實不算「超級性變態」耶,這個才是==>

    http://210.58.102.66/2004/12/17/545-1728881.htm
    這件震驚社會的案件,被害人年僅5歲,案發當日在台中市一處空地嬉戲,遭嫌犯謝振茂(四十歲)見被害人年幼可欺,竟拿削尖竹竿,插入女童下體,被害人經送醫急救雖然撿回小命,但子宮、小腸嚴重受創被切除,失去生育能力。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lisa20030421121043

    但謝陣茂這個變態只有被判8年有期徒刑,那文中這個當著兒子的面性侵母親的又怎麼可能被判死刑???
    ============================================
    檢察官只是求刑而已
    不過因為這位已經在假釋期間
    而且犯的是強盜而強制性交罪
    而非單純的強制猥褻罪或是重傷害罪
    故可求死刑
    但是判下來還是要看法官怎麼判?
  • 大腳波波迪的話:
    這其實不算「超級性變態」耶,這個才是==>

    http://210.58.102.66/2004/12/17/545-1728881.htm
    這件震驚社會的案件,被害人年僅5歲,案發當日在台中市一處空地嬉戲,遭嫌犯謝振茂(四十歲)見被害人年幼可欺,竟拿削尖竹竿,插入女童下體,被害人經送醫急救雖然撿回小命,但子宮、小腸嚴重受創被切除,失去生育能力。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lisa20030421121043

    但謝陣茂這個變態只有被判8年有期徒刑,那文中這個當著兒子的面性侵母親的又怎麼可能被判死刑???
    ==================
    對對對
    我也記得這個新聞耶
    超變態的 很噁心
    犯人才判八年喔
    太少了吧
    那個小女孩真的很可憐耶

  • 我也贊成牠處死刑!!
  • 看了好生氣
    怒~~~
    怎麼有那麼多的變態和強暴犯

    死刑  死刑

    贊成法官的說法"有必要與世隔絕"
  • 真的是人渣耶
    快點處死
    免得浪費米飯
  • 這判決很公正
    大快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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