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 張珩 真的沒有需要下台一鞠躬

我認為下台並不是解決一切的方法阿!!

重要的是認真,確實的去把事情處理好

難道下台一鞠躬就可以解決嗎??

下臺不解決整個醫療體系的問題,還不是屁..

                          有關係就沒關係
                          沒關係就有關係

大交趕快多去認識認識達官貴人吧...
  • hvc
    hvc
    cat_yang

    扯上政治立場是你不是我 
    基本上我不覺得牽扯政治人物的家人是對的


    辭職是落實「責任政治」的最低標準  (節錄) 
    June    4,2002      憲政法制組兼任研究員  隋杜卿

     
    責任政治不僅是民主政治的特徵,也是與威權或專制政治的主要區別。

    經由考試及格的「文官體系」係依據法令負責政策的執行,如有違法失職的行為,將負起包括了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或是懲戒責任為範疇所構成的「法律責任」。

    而基於政治性考慮而被任命的「政務官」,則係參與政策決定,並負責監督政策之執行,。因此政務官因違法失職除應負法律責任之外,尚有因為政策錯誤或「監督不週」,而致人民遭受重大生命財產損害時,便必須面對更高自我要求的「道義責任」。

    每一次的重大災難之後,要求政府官員負起政治責任的意義,是要求他立刻展現一種出自良知的「道義責任」,這樣的要求不會、也不該因為政黨輪替而更迭。至於災後的補救、以及找出真相並調查相關人員是否應負起「法律責任」的工作,交給一位「乾淨」的人來承擔,不是也比較能夠獲得社會大眾的信賴嗎?
  • 大家已經開始因為媒體模糊焦點了
    今天這整件事要探討不只是醫療系統的失職
    還有失業問題及家暴問題...
    如果大家都只是看到表面上台北市失職..
    除了台中縣以外...
    台中以北的縣市政府也失職了
    大家不要因媒體而去將責任全歸一小部份的人的錯
  • 邱小妹妹人球事件持續發酵,仁愛醫院內部不滿聲音日日增高,昨夜院內醫護聯合在6樓神經外科病房,張貼了一份「平靜、無聲」的連署聲明,除了力挺2位遭記過的神經外科醫師外,聲明書更直指最高長官、衛生局長張珩「刻意隱瞞事實真相」。   

    這份連署書簽署人數高達150多位,幾乎院內所有醫師均簽下了姓名,不乏各科室主任級醫師。連署書指出,小生命人球事件,當官僚體系爭相表態後,或許該由他們這群正默默嚴守崗位的專業人員來釐清真相。   

    連署書共列出4點,文字中透露出仁愛內部對於張珩的強烈不滿。當中直指仁愛醫護在處理流程上,無論專業判斷或緊急救治的流程上,均遵守張珩局長一手規畫的急診專業流程。連署書中簽名的仁愛醫院人員認同劉奇樺、林致男2位醫師的專業決策,且事後證明並無因為有無到場而有錯。   

    超過150位仁愛醫院力挺遭懲處的2位醫師,據了解,2位醫師也透過市議員陳情表達心中的不滿,但在考量邱小妹妹病情隨時惡化的前提下,2位醫師已決定暫緩陳情,私下也對邱小妹妹甚為關心,近期內將可能去探訪邱小妹妹。目前仁愛暫時卸下2位醫師在該院的工作。   

    今天貼在仁愛經外科的聲明中,2位醫師對沒有去看邱小妹妹也表示「有所自責」,而對被記過這處分也表願意接受,但對張珩表示他們沒有醫德,聲明中說,這是一個沈重的指責。   

    仁愛醫院內部放出不滿之聲,副院長顏慕庸指出,院方尊重同仁的意見,不會制止同仁發表心聲。在考量不影響看病的勤務效率,院方已同意2位醫師暫時卸下工作,至於何時恢復看診,院方尊重醫師的決定,但據指稱,林致男有可能遞出辭呈。   


  • 貼上一些網友的意見~一些其他方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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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meone_love
    以下將法條列出

    醫師法  第三章--義務

    第18條---醫師對於其業務不得為醫療廣告---------自己去看醫師的辯解

    第21條--醫師對於危及之病症不得無故不應招請或無故延遲---但是啥是無故,沒病床可以說是有故,但是你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嗎?

    醫療法--第二章

    第18條第2項--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收費-----多少算超收

    第三章

    第42條--醫院於診療時間外應依其規模及業務需要指派適當人數之醫師值班以照顧住院或急診病人---如何才算是適當人數阿

    第43條第一項--醫院診所遇有危急病人應即依其設備予以救治或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怎樣算無故,沒有你要的病床可以算是有故,懂不懂
  • someone_love
    醫德?  看你如何判定吧  良好的醫療?  你的作為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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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說不要對牛彈琴,不過還是有些知音的,所以這是寫給看的懂得人看的

    醫師跟醫院接收到病患,有以下幾種處理態度

    例子是:  甲乙兩個病患,甲病患剛出車禍,不過只是腳的輕微骨折.  乙病患則是性命垂危

    先說醫院

    1.為了減少麻煩,避免後續的"醫療糾紛",以及之後的`營利`,當乙病患送到時,直接跟救護人員

    或家屬告知,本院由於人力調度,醫療器材不足,所以無法救治該病患,請轉送其他醫院-----根

    據醫師與醫療法這樣可能可以屬於有故,所以是可以的----為何說是可能可以屬於有故,是因

    為打官司你請的起可以幫你打贏的律師嗎?

    2.甲乙兩個病患都收,結果或許乙病患終於掛了,然後醫院就被"告"了,因為`醫療失當`

    上面說的醫院的例子是屬於左右兩個極大值,真實生活是在這兩個擺蕩
  • 再來是醫師

    1.看到病患,不論甲乙不管後續照護的問題,先開刀治療先,如果後續照護病床有問題再想辦法調整----這個是某些時候的  怪醫秦博士(怪醫黑傑克)  以及  這次的  北市衛生局局長  "張硎"的說法

    2.看到病患,然後聯絡院內,看看是否有醫療器材以及後續照護用病床,若沒有先以傷勢較輕的醫治,傷勢較重的煩請轉院,因為沒有病床就算病患可能搶救的好,但是後續照護還是一大問題

    3.看到甲跟乙,因為乙的情況不慎樂觀,為避免往後  `醫療糾紛`,對於送來乙的家屬或救護人員,直接說明無能力也無足夠病床,而xx醫院有病床,所以轉送xx醫院

    4.修收錢,其他後面在說---黑傑克的另一面

    醫德,端看你可以接受到哪一項,以上不是為醫師辯解,我也不為醫師辯解,因為某些方面我也

    討厭醫師,要知道我周遭有多個醫師,也看盡了醜陋的一面,年收入近千萬的可以申報成低收入

    戶然後退稅.我現在提出的只是一個判斷的標準,一般人要求他人時,是否嚴以律他,寬以待己


    然後我來說說現在的`醫療糾紛`,當民智未開的時候,很多人把醫師奉若神人,但是經過這幾年

    的社會轉變,人心開始貪得無饜,不管對錯,當尚未醫療的時候,還是把醫師當成神人,不斷乞求,

    紅包送禮,可是一旦醫療失誤,卻每每有如嗜血的豺狼猛虎,貪得無饜的要求醫療賠償,這樣走

    兩個極端的方向,造成現在緊張的醫病關係

    現在幾乎不論到哪,人心比起以前都是很冷的,當路上遇到車禍,說實話,有幾個人真的有膽過

    去幫忙甚至把受傷的人載送到醫院,就算你敢,你有辦法確認,如果傷者不幸死亡,傷者家屬不

    會認定你是肇事者嗎

    在醫療內也是如此,許多的醫師,現在為了避免無謂的"醫療糾紛",在學生時期,早就不選擇`外科`,因為未知的因素太多,也因此現在台灣的"外科醫師"缺乏,經常沒有足夠人手.

    有人說台北是首善之都,那個聯合醫療網的市立醫院那麼多,為何沒人手跟病床,那我要請你去

    查一下,聯合醫療網有哪幾所,內部有哪些科別,這次`仁愛`會如此倒楣,是因為他是聯合醫療網

    內,唯一擁有`神經外科`的醫院,要知道就算是聯合醫療,也沒辦法跟"醫學中心"比較,可以提供

    醫療的"醫學中心"以及"私人醫院"不願意接手這樣的燙手山芋,小小的聯合醫療架構哪有可能

    有後續的良好服務

    接回來,當你的家人生病,結果得到醫療失敗的情況,除去醫師真的醫療失當,有多少人還可

    以平心靜氣的相信醫師已經盡了全力了,告訴我,我去跟你簽合約,來確保你以後真的不會為了

    非醫療失當的狀況告醫師告醫師



    另外  eoc大家都在罵為何詢問無力,我只能跟你說eoc的那些人不是醫師,他們只是在醫院內

    當苦力的護理師,要知道醫院內醫師的權利比起護理師不知道高多少,就算是醫師,醫師還有分

    r跟總醫師  主治  主任..etc,  每個都有自己的壓力與人情,這就是台灣承襲日本醫療制度的悲

  • Apollo
    小弟也是冒著被圍剿的危險來說點話...

    因為家人大多數都是醫療體系的人員,所以感觸特別深...

    以當年的SARS事件為例,為什麼一堆醫生護士說不幹就不幹,因為現在醫療產業是走資本路線,一年一聘,試問如果是您,會為了不確定的下一年拼掉自己的生命嗎?  如果是做一輩子的工作,算考核、算退休金,誰還敢說不幹?

    所以有時候真的要思考是什麼制度改變了醫療體系,因為這制度已經把醫德從醫療體系中抽走了,也使得從事醫療行業已經不在是個受人尊敬的行業...

    其實這都是有歷史教訓的,像日本、美國都有失敗的經歷,日本的結果,是花了10幾20年的時間去重建道德,但醫德一旦抽走,幾乎是無法挽回的了,而美國的做法是高額的醫療費,用價錢去衡量道德,至於台灣會怎麼走,那就要看人民自己的造化了,但至少這個事件,曝露了台灣當前醫療產業的困境,但卻沒有辦法解決...
  • Elros
    大多數的神外醫生絕不會在知道自己醫院並無神外之加護病房時為病患做腦科手術
    因為神外的手術病人除了跟一般手術病人需要記錄血壓、脈搏外  還要測量腦壓
    當初仁愛就是在缺乏量測腦壓之儀器的輔助下  才會將邱小妹轉院
    當然有人會說「你可以先開刀再來找病房」
    試問當一個病人在開刀前就不適合做長途移動
    在開刀後難道就會適合  在一般的救護車上並沒有測量腦壓之儀器
    你也無法預知在車上的顛簸震動會對腦壓有何影響
    更要擔心手術後暴露在充滿細菌的外界世界可能會造成的術後感染

    今天的問題在於沒床  沒相關儀器  所以醫生無法開刀做治療
    難不成這是一個住院醫生下樓親手做一下診斷就能解決得嗎?
    今天就有在醫院任職的朋友這樣對我說
    「北市衛生局這樣的懲處簡直就是在教育基層醫生就算你可以從電腦上X光片、斷層掃瞄....等資料,急診醫生的電話內容判斷出該病患需做任何處置並無任何錯誤的話,你還是得勤勞的動動雙腳到急診室去做做秀親手幫病患做一下診斷  否則萬一在轉診時不順利,第一個倒楣的絕對是你.........」

    所有精采討論串在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34900&page=1&pp=10
  • 「北市衛生局這樣的懲處簡直就是在教育基層醫生就算你可以從電腦上X光片、斷層掃瞄....等資料,急診醫生的電話內容判斷出該病患需做任何處置並無任何錯誤的話,你還是得勤勞的動動雙腳到急診室去做做秀親手幫病患做一下診斷    否則萬一在轉診時不順利,第一個倒楣的絕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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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就我遇到的,大部分的醫師在沒有病床的情形下,還是會親自跟病人家屬解釋後再轉診.(這就是怕惹禍上身,但是除了耽誤時間之外,對一個非轉院不可的病患來說,並沒有什麼實際上的幫助,頂多只是家屬的奇蒙子不錯,不會告醫師或醫院而已)
          這次這個總醫師沒去解釋,我想也跟邱小妹入院時沒家屬有關吧!那位醫師是要跟誰解釋?社工?警察?當然是趕快轉院對邱小妹的幫助比較實際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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