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偷渡客溺斃 陳定南:不須賠償

張麗伽╱台北報導 
法務部長陳定南上午在立法院表示,
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也在適用範圍內,
但是由於該法設有排除條款,
在被害人負有部份責任的狀況下,
政府不需要賠償,
因此他強調,
「對於溺斃的大陸偷渡客,
政府不需要賠償」。





  • 今天的聯合報頭條放的是那些大陸配偶苦情的哭泣的照片, 第一版也都是在幫他們說話, 這是什麼報紙啊??那他們罵台灣女人賤的話呢?真是夠了, 聯合報可以再更不客觀一點啊~~雖然各報有各報的立場, 但聯合報這種一面倒的報導, 讓我不禁懷疑他們是不是大陸來的報紙
  • 氾藍不是說自由時報是阿扁的文宣嗎
    我想他們為什麼得了便宜還賣乖
    像聯合報中時等一堆不都是他們的人
    怎麼不反省自己
    已經太多統派媒體了
    還要打擊異己

    聯合說要賠償啊
    那就請他們賠
    那麼愛戴老共的話
    去大陸辦報會賣的更好吧
  • 錢是人蛇出就好
    但怕的是他們脫產或一輩子不出
    那政府原本代墊
    最後卻變真賠償了?

    不管如何
    看到那群演技非凡的家屬
    隔天標準阿共語氣的死要錢
    和罵台灣政府的嘴臉
    不但一毛都不想給
    還真是想要他們反賠我們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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