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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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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剛跟媽媽討論這事,
    媽媽也很氣憤,
    直嘆:「好人沒好報,氣死了」

    我又提到如果路上有人被撞,
    我去當證人,媽媽認同嗎?
    老媽叫我別多管閒事.....

    熱心助人的心意  漸漸冷卻
  • 樓上有人提議說
    想捐款給陳同學...
    但是我想到的是捐款給陳同學
    這筆錢也還是落入顏家手中
    不是更如他們的意了嗎?

    我覺得是要幫陳同學找更好的律師再上訴啦  ~"~
  • 社會真的是生病了
    而且還病得不輕呢
    以後還會有善心人士敢伸出援手99別人嗎???
    判決的那位法官
    真是頭殼有點問題
    還有那家人到底存何居心
    這年頭丫
    好人不能做囉~"~
    大家都只能自掃門前雪了
  • p Reverse q
    p Reverse q
    這是台灣的悲哀,因為

    以後我們要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幫助別人不是美德,而是一種危險的行為.  可能會讓自己惹上官司,還要付出巨額賠償,而且有可能被送管訓. 

    寧願我們的小孩笨一點,被被詐騙集團騙錢,或是他們敗家一點,積欠卡債被高利循環.  也不願他們有一私愛心,最後卻對世界的公平正義感到失望.

    不僅不要幫助別人,而且更要告訴小孩不要隨便跟人來往,因為只要做朋友或來往,就有可能被提告訴.  對社會的弱勢團體最好離遠一點,不是因為看不起他們,而是怕他們.  還有怕自己沒有能力跟他們相處.  因為法律會幫他們爭取人權,自私跟貪婪才是法律要保護的,而不是公理和正義.

    如果小孩一定要幫助別人,父母最好趕快跟小孩斷絕關係,因為怕小孩一時的同情心,換來全家往後一輩子的債務上身. 

    如果小孩聽話,變的對人冷漠和漠不關心,這還不夠,我們還要告誡他們,長大後千萬不要去當法官,因為法官是最黑白不分,不知情理為何物,在台灣只會被大家唾棄.

    對了,如果可以,趕快讓小孩出或趁早移民,離開台灣.  因為在台灣,難保有一天,在外面遇到困難或緊急,根本沒人會幫妳,即使求救,大家也會口徑一致的回答  "對不起,我能力不夠,請找專業人士"...就算夠幸運,遇到專業人士在身邊可以請求幫助,專業人士可能會說  "我雖然是專業人士,但我沒有333萬可以揮霍"

  • 感到悲哀與無奈
    這個社會已沒有是非黑白了
    何謂正義?  何謂公理?
    當司法都失去了她的天平
    我們只能跟著沉淪...
  • 我看以後的小孩都會被教育不要多管閒事比較好
    請問那個顏家的哥哥還在唸書嗎
    或是在工作
    唸哪一所學校或那一家公司
    他們學校或公司應該快點把他逐出校門
    免得哪天自己吃上官司
    學校或公司的同學同事也都最好不要靠近他`
    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受這種專業訓練
    報應最終會出現在他們身上的
    如果有人知道要怎樣捐款給陳同學
    一定要來這PO喔
    大家都會響應的

  • 以後嚴家人的鄰居看到嚴哥和他家人~
    應該都會閃的遠遠的吧~
    想要靠近幫忙他~
    先準備330萬和保護管束~
    是誰污衊他了啊.還他弟一個清白咧.你是做奸犯科被人陷害了喔...白目.不要臉.死愛錢...
    ㄎㄠˋ)))))))))))))))))))))))))))))))回音)))))))
    激動中...超不爽...連我爸都告誡我門現在做人部要太多管閒事.多管閒事之前先看自己專不專業(不專業).有沒有力量(沒有).要看情況(看屁啊)..要幫忙.先準備錢........ㄎㄠˋ..................................
  • 好人難做~~還是冷漠點好~!

    前兩天去領錢,還沒領,
    隔壁有個阿婆探頭問我怎麼領錢,
    我就先站到她身旁,準備要幫她,
    這時隔壁的提款機來了一個先生,
    他看到我正在跟阿婆說~輸入你的密碼~
    很懷疑的看著我說:[你不是詐騙集團的吧!!]
    當場我臉上三條線~~笑著說~不是啦,阿婆不會用,我在教她.
    這時螢幕上出現快速提款的錢數~
    阿婆又轉頭問我~我告訴她,螢幕上寫的依序是一千元.三千元.五千元等等,看她要領多少,
    她在領錢時,那位先生就在旁邊監視
    一下子阿婆已經領完錢,我幫她按下印出收據,
    正要說句話,
    阿婆,
    竟然快步的跑了...

    這時,那位先生以懷疑的眼光看著我,又補了一句~你真的不是詐騙集團嗎??
    邊回頭斜眼看我,邊離開...

    當時心中真的好難過,
    不是因為被懷疑是詐騙集團,
    那位先生又不認識我,
    而且不知就裡的情況下,真的會令人懷疑

    只是.....從頭到尾,這麼幫忙老太太,
    她沒有幫我向先生澄清一聲,
    也沒有一個謝字,領完錢就跑了,

    真的........
  • 真是奇怪的判決....
    要做好人還真為難
  • 最近的新聞看了很讓人火大...  =  =
    這年頭好人難做
    以前有位老師曾提過一個案子
    好像是一個女孩子當街被搶
    好心的路人甲聽見呼救聲立即上前追趕搶匪
    但還是給逃掉了
    隨後警察及其他見義勇為路人一湧而上...架住路人甲
    問被害者是不是這個人搶劫
    沒想到小姐居然指控路人甲就是搶匪
    莫名其妙的路人甲...因為一時熱心...被關
    好像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獲得平反(不知有沒國賠)
    我那個老師最後語重心長的說:假如在路上看到有人被搶,千萬不要搶著插頭香

    某些時候,也許好人真沒好報  =  =

    剛看到新聞正在撥"農委會針對國內九年一貫教科書的內容開轟,認為有虐待和歧視動物之嫌,怕對學童造成誤導"
    X的,這些人是沒事做嗎?
    看了很生氣
    那些官員腦子裡是裝豆腐還是豆渣...超白目  =  =
  • 真的很不公平~好心卻換來這樣的結果~
    應該可以再上訴吧~~~~
  • 這真是人神共憤的一篇,看到FG裡很多不易生氣的人都義憤填膺,
    真的是天理何在>"<,以前青年守則第一條『助人為快樂之本』,現在要怎麼去做到?
    現在的社會已經越來越冷漠了,再發生這種事,
    我好怕以後在路上被人搶劫或出事時都只能自認倒楣,因為沒人敢吭聲。

    能不能一起捐款幫陳同學找律師上訴啊?
    他真的好可憐,好想幫助他快走出這種莫名其妙的經歷........
  • 鴉片~*:

    哈哈,我也是看到這一篇,忍不住罵了出來耶!
    該做的不做,光搞一堆沒效益的事情,到底我們繳的稅養了多少廢物@@"
  • 這年頭好人做不得....
  • shinny1010的話:
    這真是人神共憤的一篇,看到FG裡很多不易生氣的人都義憤填膺,
    真的是天理何在>"<,以前青年守則第一條『助人為快樂之本』,現在要怎麼去做到?
    現在的社會已經越來越冷漠了,再發生這種事,
    我好怕以後在路上被人搶劫或出事時都只能自認倒楣,因為沒人敢吭聲。

    能不能一起捐款幫陳同學找律師上訴啊?
    他真的好可憐,好想幫助他快走出這種莫名其妙的經歷........
    ======================================

    我也在想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幫陳同學
    他們家今天都不回應.....
    我想心裡也是有內仄的吧>"<
    可是真的是蠻莫明奇妙的耶.....
    還是能一人一信塞爆那位法官的e-mail
    表達一下我們大家對這個判決的抗議呢^^~
    捐款我倒是覺得.....
    經過上次張家羅倫佐的油事件之後.....
    加上連紅十字會的捐款都有抽%給員工=.=
    我喪失信心了
  • 對啊剛看看了新聞
    覺的是什麼白七法官啊
    由其是他哥哥出面說要陳家人的道歉
    那他們為什麼不給陳家人一個道謝啊???
    真的是沒天理...
  • 意思就是..
    以後不要沒事亂幫忙人...
    無事惹的一身腥...
  • 我覺得他哥哥才最可惡ˋˊ
    自己也是患有疾病ㄉ人不是嗎?
    怎ㄇ可以說出:要幫我ㄉ話    要先看看自己有沒有這個能力!!
    聽到這句話~實在不知道要對他說什麼
    人家好心背你弟弟下樓(平常也都有再幫他)
    不小心造成你弟弟受傷死亡
    人家心理難道好受嗎??<=還害那為同學一生都要蒙覆陰影
    何況人家幫忙你不心懷感激就算了~
    竟然還說出這種無恥ㄉ話
    自己也是患者ㄉ人
    難道感受不出人家幫忙你ㄉ好意嗎?
    難道他同學會故意推他下樓害自己吃官司+賠錢嗎?
    別人ㄉ幫助    如今竟然換得無情ㄉ嘴臉
    還說啥  沒能力就別幫我ㄉ屁話!
    那你以後下樓梯就自己滾下樓好了ˋˊ
    我看你們家根本只是死要錢    呸~

    我只能說    那位同學唯一ㄉ錯
    就是錯在他太好心了
    現在這種社會    好人生存不易~
    奉勸大家  以後教小孩大概不能再教
    "助人為快樂之本"了
    我看要改教小孩"自掃門前雪"才不會"荷包大失血"
    古人說"好心被雷劈"終於在現在這個恐怖ㄉ社會
    得到了最忠實ㄉ驗證    唉~
    以後    還有誰願意作好事呢??

  • 其實撇開因為過失而致死的狀況
    如果今天是他自己跌倒的,那麼同學要不要去扶他呢?到底該不該扶他呢?
    不幫是代表漠視,幫了是不專業
    那麼究竟要怎樣呢?

    另一方面,我們的確對於很多病的知識不夠,這也應該再教育!往後在學校,若有這種特殊的病症,校方應該多加訓導提醒所有的學生了解!

    再者,這件事件若要已事發後的危及處理狀況來說,顏父肯定也要負責,要不是他那麼久才來,不請救護車,他的小孩或許可以活命....

  • 陳同學平常就有在幫死者了!!
    顏家不知道嗎?
    若他今天是自作聰明要幫忙,說他不專業說的過去
    但今天是因為雨天路滑才不小心的,
    怎能這樣怪他呢?

    其實我相信,一個有特殊病例的孩子的家庭,一定對這種社會冷暖,對關心他們的人感受很深,
    我爸甚至說,即使今天他是因為跟他玩而造成跌倒,也不該這麼判決!!可知道他平常都在幫他照顧她,那份心已經抵過很多事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心的!!

    顏家人若是這樣執迷不悟,只能說他們往後要面對的責難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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