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懂法律的人~教育部這樣是不是已經違法了?
<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教育部更改了他們主辦的考試的日期&nbsp;<br />
<span class="Apple-style-span" style="line-height: 19px; ">我這邊說的更改考試時間不是只更改一兩天或兩三個禮拜而已<br />
而是教育部突然把他們主辦的考試提早半年考<br />
害考生來不及準備<br />
教育部100年8月時才公佈要把102年3月的考試提前到101年10月<br />
我查了一些資料<br />
都看到說如果教育部要變動他們主辦的考試等事情時需要給與&quot;三年的緩衝時間&quot;<br />
教育部變動這個考試時間沒有給與三年緩衝時間<br />
教育部這樣是否已經違法了?<br />
我跟教育部反應他們態度還超惡劣...<br />
請問有沒有人知道這樣是違法什麼法?<br />
謝謝</span></span></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