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的想法一樣,關於試用品打包寄件
從當初分AB區滿三件可登記打包寄件<br />
到現在每週FG自行幫忙大家寄件為止<br />
感受的到FG對我們的關愛<br />
但是總覺得一件小小的試用品就要一個包裝袋還要特地請貨運寄送<br />
實在是覺得有點浪費且麻煩<br />
因為我們也需要在家簽收 若家中無人能簽收 貨運員就白跑一趟<br />
還有一個是因為打包是FG幫忙<br />
雖知道自己有索取試用品 但有時是這星期索取 這星期FG就幫忙打包<br />
有時是 這星期索取 下星期FG才幫忙打包 無法確定哪星期包裹會到<br />
也曾遇過一星期收到兩次試用品包裹 <br />
不知道大家是否也有這種想法<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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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br />
像以前的系統一樣 由索取者案打包鈕後 再請FG幫忙打包<br />
差別是不限件數皆可打包 <br />
最多一個月或兩個星期未打包者 FG主動打包一次<br />
不知道大家懂不懂我的意思<br />
也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造成很大的麻煩<br />
不過就提議一下<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