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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肥 / 油切≠切油-(2)

三、咖啡因   咖啡、紅茶、綠茶、奶茶 只要是茶類咖啡類都含有咖啡因 簡單來說,含咖啡因的飲料,每天飲用不宜過量,如果每天攝取咖啡因超過500毫克到1000毫克(1公克),約每天飲用150cc滴注式研磨咖啡四杯以上或300cc馬克杯二杯以上,即會有咖啡因輕度中毒的症狀出現。   咖啡因超過五百毫克,則會增加焦慮、坐立不安、易怒、肌肉抽動、臉紅、噁心、尿液增加、腸胃不適及失眠等「咖啡因中毒」的危險,如果每日用量超過一克,可能會出現思考及言語的散漫,心律不整,不覺疲勞及激動 。 四、油切≠切油   近年來,在瘦身風氣帶動下,電視廣告誇大療效,讓愛美的男女趨之若鶩,其中〝日本油切風〞更是異軍突起,在台灣飲料市場掀起一股新的潮流,〝想切的通通切掉〞誇張的言詞不僅招來各界人士的爭論,更引起了廣大業者的重視與質疑,到底是否真的有如此神效?抑或只是一種廣告促銷的手法呢? 五、什麼是脂類及脂肪   脂類是油、脂肪、類脂的總稱。常溫下液體的稱為是油,固體稱為脂肪。脂肪又稱為油脂,是由一分子的甘油和三分子的脂肪酸結合而成的。脂肪包括飽和與不飽和兩種,又可分成植物油與動物油兩大類。在室溫中因動物油含飽和脂肪酸較多而成固態;植物油因含不飽和脂肪酸較多而成液態。 「油切」是日本商人炒作創造的名詞,一般人看了「油切」多會聯想到減肥。由於目前沒有科學證據顯示任何一種食品可以減肥,食品依法不能宣傳減肥效果,衛生署已函令兩家業者說明「油切」的含意,不管是阻擋或減少身體吸收油脂,都得提出證據及說明,「油切」兩字才說得通;否則就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六、2007年7月份小S代言油切茶廣告誇大 連3罰共29萬   「切、切、切……」藝人小S代言的「超の油切茶」廣告,在各大媒體猛打廣告,高雄市衛生局認為內容涉及誇大不實,隱喻減肥效果,開出三張罰單,共廿九萬元。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股長蔡侑智表示,「超の油切茶」的電視廣告以「添加金針菇萃取物、確確實實隔離油膩,讓體內穿上一件金鐘罩」、「無油無慮」等用詞,並佐以「人被漢堡、甜甜圈等油炸物推著走」、「油脂無法接觸腸道壁」畫面,皆已涉及誇張、易使消費者誤解,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衛生局已在今年元月、二月及五月間,對設籍高市的食品公司各罰十六萬、八萬及五萬元罰鍰。 七、2008年8月份縣市衛生局查處違規食品廣告 違規食品名稱:古道超的油切 違規廠商(人)名稱 :真口味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違規內容簡述:廣告內容誇大 行政處分書日期及字號:970808高市衛食字第0970031566號 違反條文及處分情形: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八、實驗論證 1.飲料中添加膳食纖維,的確對於油脂的吸附有幫助,而含武靴葉、山渣果、烏龍茶及綠茶的飲料吸油效果較不明顯,所以,想透過飲料達到『油切』並不可行。 2.飲料在弱酸環境下的吸油效果優於強酸,並且以pH=4~6 的胃酸環境下較佳,因此,用完餐再喝飲料似乎是較佳的選擇。 3.不同溫度的飲料在胃酸溶液下,吸附油脂的程度並無太明顯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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