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再寫一個期末報告~
我念的是人力資源 寫一篇 職業的教育訓練的program
我不太了解美國的工作環境和職業分類~
我也大致搜尋了一下~
我鎖定的目標 是我以前在台灣做過的
part time job (歹事 我也只做過這個>"<)
但是我不知道該怎麼稱呼我這個職業..
所以想請教大家
我到底該怎麼將這個職位 列入哪一個category
我是在照相館 做工讀生~
所以 舉凡 收銀 客戶應對 沖洗照片 ..
都是我的工作範圍 (就是很拉雜 什麼都包括)
我找了SOC system
但是 還是無法將它清楚的分類~
我自己暫且將它列入 cashiers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 謝謝~
附上 SOC system 的網址
http://www.bls.gov/soc/soc_majo.htm
不好意思 文很長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