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防曬產品成份大解析!
分析結果
(一)採樣:本次採樣的地點包括百貨公司及連鎖藥�店,價格介於99—1600元
間。其中共有2件粉餅、2件隔離霜、1件頭髮防曬露、1件防曬護唇膏,其餘10件均為防曬乳(霜、露等)。
(二)商品標示:本次購買的樣品其防曬係數介於SPF17—SPF50間。其他標示依據「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進行檢視,未發現不符規定情形。
(三)成份分析:【註1】
◎防曬功能未必盡如業者所宣稱
根據業者的標示,(1)SK-ll Pitera晶透煥白粉餅、(3)ANESSA安耐曬防曬護髮露、(5)克蘭詩兒童純天然無敏感防曬霜、(8)蜜妮高防曬乳液、(10)雪芙蘭防曬乳液(戲水專用)、(11)歐蕾防曬淨白乳液、(13)City Vell清爽防曬露、(14)曼秀雷敦SUNPLAY防曬乳液(清透涼爽型)、(15)SEA & SKI防曬乳液(兒童專用)宣稱具有抗UVA、UVB的功能,但檢視其成份,(1)SK-ll Pitera晶透煥白粉餅、(3)ANESSA安耐曬防曬護髮露及(10)雪芙蘭防曬乳液(戲水專用),抗UVB的功能較佳,抗UVA的功能則較弱。
◎含疑似環境荷爾蒙成份,業者應避免使用
根據業者所標示的成份,(10)雪芙蘭防曬乳液(戲水專用)、(15)號SEA & SKI防曬乳液(兒童專用)兩種產品,均含有二苯甲酮「benzophenone」,該成份不僅容易造成皮膚過敏,亦是一種疑似環境荷爾蒙,業者應避免使用該種成份。
◎成份大多複雜,過敏性皮膚應注意
【1】檢視這些產品的成份後發現,每件產品的成份均相當複雜,對過敏性皮膚有潛在傷害。其中(8)蜜妮高防曬乳液、(9)近江豔陽防曬隔離乳液(兒童型)在16件樣品中,成份相對較單純,但所有的樣品皆可能對過敏性皮膚產生威脅,可能造成皮膚疹、水泡、乾膚症、搔癢、紅腫、刺痛、皮膚聚緊感等不適現象。
【2】有些產品含有機溶劑及酸鹼,如CHIC CHOC UV防護乳及ANESSA安耐曬防曬護髮露等,更易造成皮膚傷害及敏感,降低防晒效果。
【3】消基會檢視這些產品後也發現,(5)克蘭詩兒童純天然無敏感防曬霜的成份大多為人工成份,業者在產品名稱上號稱「純天然」,有誤導消費者之嫌。若該產品確實含有這些人工成份,則業者將有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徵」的嫌疑。另據同法第24條之規定,公平會對於業者的行為,得依法裁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
(一)採樣:本次採樣的地點包括百貨公司及連鎖藥�店,價格介於99—1600元
間。其中共有2件粉餅、2件隔離霜、1件頭髮防曬露、1件防曬護唇膏,其餘10件均為防曬乳(霜、露等)。
(二)商品標示:本次購買的樣品其防曬係數介於SPF17—SPF50間。其他標示依據「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進行檢視,未發現不符規定情形。
(三)成份分析:【註1】
◎防曬功能未必盡如業者所宣稱
根據業者的標示,(1)SK-ll Pitera晶透煥白粉餅、(3)ANESSA安耐曬防曬護髮露、(5)克蘭詩兒童純天然無敏感防曬霜、(8)蜜妮高防曬乳液、(10)雪芙蘭防曬乳液(戲水專用)、(11)歐蕾防曬淨白乳液、(13)City Vell清爽防曬露、(14)曼秀雷敦SUNPLAY防曬乳液(清透涼爽型)、(15)SEA & SKI防曬乳液(兒童專用)宣稱具有抗UVA、UVB的功能,但檢視其成份,(1)SK-ll Pitera晶透煥白粉餅、(3)ANESSA安耐曬防曬護髮露及(10)雪芙蘭防曬乳液(戲水專用),抗UVB的功能較佳,抗UVA的功能則較弱。
◎含疑似環境荷爾蒙成份,業者應避免使用
根據業者所標示的成份,(10)雪芙蘭防曬乳液(戲水專用)、(15)號SEA & SKI防曬乳液(兒童專用)兩種產品,均含有二苯甲酮「benzophenone」,該成份不僅容易造成皮膚過敏,亦是一種疑似環境荷爾蒙,業者應避免使用該種成份。
◎成份大多複雜,過敏性皮膚應注意
【1】檢視這些產品的成份後發現,每件產品的成份均相當複雜,對過敏性皮膚有潛在傷害。其中(8)蜜妮高防曬乳液、(9)近江豔陽防曬隔離乳液(兒童型)在16件樣品中,成份相對較單純,但所有的樣品皆可能對過敏性皮膚產生威脅,可能造成皮膚疹、水泡、乾膚症、搔癢、紅腫、刺痛、皮膚聚緊感等不適現象。
【2】有些產品含有機溶劑及酸鹼,如CHIC CHOC UV防護乳及ANESSA安耐曬防曬護髮露等,更易造成皮膚傷害及敏感,降低防晒效果。
【3】消基會檢視這些產品後也發現,(5)克蘭詩兒童純天然無敏感防曬霜的成份大多為人工成份,業者在產品名稱上號稱「純天然」,有誤導消費者之嫌。若該產品確實含有這些人工成份,則業者將有觸犯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徵」的嫌疑。另據同法第24條之規定,公平會對於業者的行為,得依法裁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