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取貨竟忘簽收 超商店員認賠』妳們的看法?

video.chinatimes.com/video-bydate-cnt.aspx

中天新聞》男同學跟著垃圾車尋人,到底結果如何,
中天追蹤發現還真的讓他找到其中兩位沒簽收包裹的民眾,
剩下的三位,都沒找到人,當時男同學忘了請顧客簽收,
電腦系統將這些包裹全列在「未領取」,
等到廠商要來將未領取的包裹收回,便裡商店卻拿不出包裹,
因為早就被客人拿走了,這下可得自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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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我整個傻了
不知道是 廠商 想整男大生,還是???
因為如果不管是『取貨付款』或是『已付款未取貨』

『取貨付款』→  消費者一定是先付錢才會領貨,所以 廠商 一定也收到款項,除非便利商店收了錢卻不認帳!

『已付款未取貨』→  消費者一早就付款,也收到貨了,廠商為何一定要男大生賠錢了事?

再說,如果真是非得要重新簽收才認帳,那其實廠商可以提供消費者的聯繫電話,不是?

還是基於消費者的資料機密,無法轉交給男大生連絡?

那就可以轉個方式,請廠商聯絡消費者確認是否已收貨,並請消費者前往便利商店簽收

這樣不就解決了?

我真是不懂現在這社會怎了個...是腦子動的不夠快? 還是到處都要坑人?

  • 廠商也有點沒心沒肺吧

    只要確認客人的確收到包裹的話應該就可以不用他們賠償吧~~

    不然打工仔也很可憐的
  • 對阿∼這就是我confuse的地方
    廠商難道就不能多幫忙嗎?
    教訓應該也受夠了~應該互相幫忙一下吧
  • 對~如果照Oops購物狂說的~

    如果消費者上網訂貨未付款,到711領貨,結果沒刷條碼也沒付錢就走

    這是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需要便利商店賠錢

    但如果是消費者已付款的情況下,不論是先付後付,我覺得都是可以想辦法在處理的

    不該是這麼硬的態度要男大生賠償~

    ((話說我是不知道確切的狀況啦XD))

    只是~~~

    只是....覺得很多時候~~需要將心比心的

  • 所以故事告訴我們

    做任何事情都要很小心

    不然就只能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出了:"(
  • 娃娃欣的話:
    所以故事告訴我們

    做任何事情都要很小心

    不然就只能啞巴吃黃蓮

    有苦說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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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的。
  • Oops購物狂的話:

    假設店員忘了刷條碼.電腦的貨物狀態會一直呈現"貨物在店"等到退貨日到.廠商來收貨.一定沒有.因為已經被領走了

    公司就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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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不太懂這則新聞
    既然貨客人拿走了
    那貨給客人的時候不是有收錢
    所以店員也沒賠呀
    那如果讓客人沒付錢就把貨拿走
    不是很明顯的疏失嗎= =?
    賠錢也應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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