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過肩摔西施 被爆賣淫 顏如憶:沒這回事

遭警過肩摔西施 被爆賣淫 顏如憶:沒這回事
更新日期:2011/06/09 06:30 蘋果日報

警調查若屬實將裁罰

【綜合報導】《壹週刊》爆料指「遭警過肩摔檳榔西施」顏如憶在新竹當賣春女,每次價碼超過萬元,不少竹科男趨之若鶩,甚至還有竹科男花了四十萬元,才得以一親芳澤。新竹市警三分局偵查隊長葉政蔚昨表示:「將調閱爆料文中賣淫地點馬德里汽車旅館的投宿資料,並傳喚顏女釐清。」


昨無名小站有疑似顏如憶網誌,以「根本沒有這回事!」為標題,指稱「水果週刊請問你們有證實過嘛?你們有訪問過我嘛?我曾幾何時跟你們開口說我在那裡上班?」但顏如憶的手機聯絡不上,難以確認該留言的真實性,也無法得知她對報導的看法。


有業者說沒聽過


去年在新北市中和遭臨檢警員過肩摔,一夕暴紅的檳榔西施顏如憶,原傳出有意轉戰演藝圈,但在新聞熱潮過後,並未登上螢光幕,反而轉到新竹縣新埔鎮「野女人」檳榔攤當了半個多月檳榔西施,顏女離職後就出現在頭份下海陪酒、新竹應召賣淫的傳聞。


根據《壹週刊》報導,顏如憶與嫖客交易時,會自誇當時如何與警察扭打,每次賣春價碼則在一到兩萬元之間,但應召集團抽佣兇,顏賣淫價碼不管是一萬元還是兩萬元,都只能分得七千五百元,顏女才選擇「自立門戶」。


在頭份經營酒店的邱姓業者昨駁斥說,若顏女在當地酒店上班,憑她的知名度,消息一定很快就傳開,甚至成為鎮店之寶,但頭份地區的酒店業者卻沒人聽過,因此下海陪酒的可信度不高。


網路盛傳須預約


經營應召站的「小胖」則表示,去年底網路上盛傳有「皮條客」可安排與「被警察摔過的檳榔西施」性交易,還開出一萬兩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的價碼,甚至強調:「生意太好,需先預約。」小胖指出,傳說顏女只做熟客,所以「同業」幾乎都沒有人見過她。


民眾:宣傳手法


不過,竹科一名謝姓工程師昨接受《蘋果》訪問時質疑,為了顏如憶,有竹科人花四十萬元買春的真實性。他認為,這不僅背離行情,且不合邏輯,因此懷疑是打知名度的宣傳手法。


新竹縣警察局行政課長宋豐春表示,顏女若有媒體報導的賣淫行為,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當初摔倒顏如憶的警員欒丞昨透過同事表示,周刊內容屬私領域,不便發表意見。顏女當初遭警方控妨礙公務案,經檢方裁定緩起訴兩年,但須接受十二小時的法治教育,兩年內完成,目前尚未執行完畢。檢方並表示,顏女就算有賣淫行為,因不屬於《刑法》,緩起訴不至於被撤銷。


顏如憶 20歲


◎身高:162公分


◎體重:47公斤


◎三圍:34D/24/33


◎學歷:私立能仁家商肄業


◎家庭:父親已過世,單親家庭,有一個弟弟


◎寫真:


˙台灣成人雜誌《尤物》2010年 4月號封面女郎


˙日本成人雜誌《最讚雜誌特刊》2010年11、12月號內頁人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顏如憶爭議事件簿


◎2010/04/06:新北市警員欒丞勸導檳榔西施顏如憶衣服不要穿太暴露,顏竟嗆警「靠北」,被警過肩摔上銬、依妨害公務送辦;顏依路旁監視器畫面告警傷害、執法過當


◎2010/04/07:警方出面道歉,並將警員欒丞調警備隊


◎2010/05/13:知名度暴增的顏如憶跟經紀公司簽約,有意進軍演藝圈


◎2010/06/24:顏因講話隨興,跟演藝圈調性不符,做回檳榔西施


◎2010/09/07:板檢認為警執法未過當,不起訴;顏獲緩起訴2年,但須上法治教育課12小時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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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台灣人的水準& 道德感還真低, 連這種人也都能紅, 唉, 真是 "NO CLASS " ...   
  • 由此可見罰娼不罰嫖的荒謬


    賣淫違反社會秩序 嫖客難道沒有違反社會秩序嗎?

    笑話
  • 我也覺得+1
    不知道他究竟在紅什麼挖溝
    那陳致中的妮可是不是也可以上節目跑通告啊?
  • realeric
    realeric
    不是都不乏了媽

    還可以抽稅 很好ㄚ
  • shit!
    shit!
    所以她們以可以跟那些宅經濟的一樣, 來個舒x x, .. or 觀xx , etc... 然後經際公司再栽培, 加上行銷, 拍個甚麼寫真的
    宅男最好騙了(超慘的一群人) , 一看露這露那,  思考能力都沒了 (藝人好像也蠻爛的最近) , 然後培養出來一些笑貧不笑娼的社會敗類,  不生也好, 這社會超瞎的  ~~
  • shit!
    shit!
    168皇上駕到168的話:
    女生賣淫賺取高收入.是正當職業.政府應該要核准.
    每人的需求都不同,她們也是想多賺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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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瞧不起這種人的 !!!  爛!
  • 其實之所以會有人賣淫 完全是一些男生的奇怪需求造成的

    因為他們想要射後不理 因為他們想要嘗試沒人願意的花招(口 X 肛X性虐...)  因為他們喜歡新鮮 因為他們欲望每天都要來一次可是身邊不見得有洩慾對象(也就是所謂的良家婦女,女朋友,老婆等等)

    所以才有娼妓啊  

    說娼妓自甘墮落愛慕虛榮那些BLAHBLAH根本是沒用的

    商人為何拼坐牢的風險添加起雲劑?

    凡是經濟行為就不能只靠"良心""道德勸說"

    經濟行為只能用經濟手段來打壓

    賣一次淫買一次春 罰十萬元 看有沒有人要賣要買?

  • 恐怕罰得再多

    也只是治標無法治本

    莎小姐

    黃.賭.毒

    這三害自古至今在所有人類社會中

    始終是個無解的難題
  • 任何犯罪行為不可能完全消失

    但要求減少犯罪 就要有手段!

    差勁的是 因為法律是男人立的居多

    當男人根本不認為自己嫖妓是犯罪行為的時候

    有甚麼立場去指責娼妓是犯罪?



    男人嫖妓 理應是犯罪

    1.造成健康防疫網的漏洞

    2.造成良家婦女健康的威脅

    3.造成人口販子的猖獗

    4.造成娼妓遭到控制 剝削 與脅迫

    5.用利誘使未成年少女價值觀混亂而整個人生完蛋

    6.造成社會風氣敗壞 家庭生活不安~~~~~


    .....太多了

    嫖妓怎可能不是犯罪 ?

    瑞典就是罰嫖不罰娼(娼多是經濟弱勢者)  結果人口販子視瑞典為生意難做的地方 因而轉向

    這就是正確的方法

    男人應學習用雙手或情趣道具解決性欲 而非買春 

    買春是犯罪

     

  • 我還蠻同情她的
    只有國中畢業又沒有一技之長
    相信她一定有所顧忌才沒趁勢進入演藝圈
    被摔一夕注目後,如果要在進修念補校也是包袱
    畢竟做過檳榔西施
    但是現在又爆這條出來....
    她才20歲,無法想像她以後的人生會如何
    我覺得國內應該要建立類似安置機構(抓到後強制安置)
    輔導就業等等
  • 對她有印象~~怎麼淪落到這種地步ㄌㄟ...
    以前我女友有買過他的寫真集給我~~~拍的很好看~~~
    不過她的身材和臉蛋都比不上我女友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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