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爭產沒那麼簡單 民法研擬設限

小三爭產沒那麼簡單 民法研擬設限 更新日期:2011/04/06 02:47
為了防堵小老婆爭產,法務部將研擬增設「小三條款」,也就是未來介入婚姻的第三者只有在生活困頓時才能與元配爭取部分遺產。另外,還增修「不孝條款」,未來未來子女若不顧父母死活未盡扶養責任也同樣無權爭奪。
根據現行民法設有非繼承人「遺產酌給請求權」中,如果丈夫在生前包二奶,死後應由親屬會議決定如何給予遺產,若不願意支付或情婦對決議不服時,可請求法院裁判。不過,日前法務部完成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未來立法通過後,「小三」只有在「人夫金主」死後導致生活陷於困難者,才得以向法院請求酌給部分遺產,且時效只有2至5年。

此外,法務部也增訂「掃地出門條款」,日後若子女對父母惡意遺棄不負扶養權時,將來爭產時,只要生前以書面或影音形式舉證,兒女將喪失繼承條權利。而草案也增修,口述遺囑可以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製作的文件代替,或用影音紀錄完成。
  • 通常小三會在對方生前就敲出一大筆財產吧~人要不到時間陪,錢總要得到吧

    所以這個條款沒啥麼用~只是變相鼓勵小三更加A錢

  • 這不就更加鼓勵小三在對方生前時盡量向對方A錢!!!???
  • 事實上 一直要錢的小三 男人看了也會作嘔~~男人通常都是在以為對方是真愛的情況下掏腰包的

    而不是以為對方是拜金女的情況下掏腰包的

    所以為什麼很多真正有錢人的小三 都是死後要認祖歸宗的

    因為生前根本不敢把男人惹毛了

    我覺得應該要讓非婚生子沒有繼承權這樣才對

    阿不是真愛嗎?

  • 王永慶的二房,三房應該在王永慶生前就分一堆財產吧~

    小三要是連錢都A不到,還真的算啥米三小~
  • 那是因為 以前重婚並不犯法

    現在如果能查先生的財務流向

    並且以逃漏稅為由要國稅局追稅

    真相就會大白而且元配可以告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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