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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民法中男女結婚年齡應更往上修

尤其是男人 最好過了中年危機後再結婚  老了比較知道自己要甚麼  這樣可以減少造成破碎家庭的機會 而且也老了 比較玩不動了 ~~~中年以前 如果男人讓女友未婚懷孕 無法結婚負責 都應該鞭數十 驅之別院 以儆效尤
  • 像我爸結婚的時候已經37歲 生我的時候已經超過四十歲

    所以我童年時期的父親 是坐在他搖椅上搖啊搖看書的老爸爸了   

    老爸爸才會天天待在家裡 要是ㄧ個三十幾歲的年輕爸爸   他自己玩都來不及   也大大的減少了孩子跟父親相處的機會 其實是很不公平的
  • 不管年紀多大結婚,會出問題就會出啦,
    人心是無法控制的,所以才會有"包容"這字眼的出現!
  • 好毒喔,我就不在重複了
     

  • 最新的研究, 老父老母生的小孩, 易得憂鬱症
  • 我朋友她爸大她老媽二十多,

    生她時已五十多歲了,

    有了點小錢也是出去玩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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