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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20年不做家事 夫訴離判准----這標題.........下得真白吃

離婚的重點應該是女方不願"溝通"吧
雖然不願意離
但也不溝通
也不願改善關係
什麼都不願意不接受

所以離了也好

(恩....我猜極端女權主義者又會來扯東講西的了...)

但這標題.........下得真白吃
重點不在於20年不做家事吧

記者是想要造成"做家事"議題上的對立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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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20年不做家事 夫訴離判准
更新日期:2011/01/0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夫妻離婚官司,罕見雙方都沒有重大過錯、沒有暴力,但女方20幾年來獨善其身、對家事迴避,鮮少煮頓熱食給丈夫、子女吃,法官說李女雖自認「沒有做錯什麼」,但對於婚姻自我催眠、欺騙,疏離又冷漠,蔡某訴請離婚有理,連兩造子女都同意雙方離婚。


判決書指出,蔡男與李女結婚20餘年育有1子1女,長子已成年。蔡某說訂婚當天李女家人不讓他為李女戴上項鍊(怕一輩子被鍊住),結婚當天李女母親在米篩上貼符咒,喜宴後李女更直接向婆婆要結婚禮金,蔡母認為這是一個無法駕馭的妻子,雙方就有心結。


鮮少煮飯給家人吃


蔡男婚後夾在婆媳之間十分痛苦,94年間子女漸長,另購房舍讓李女與子女們住,他則與母親同住,兩邊跑同時照顧母親及妻女,希望減少婆媳摩擦。但李女連除夕夜都要拜託才回來與婆婆圍爐,且吃完飯立即就走,99年他提離婚訴訟,當年除夕李女才首次送婆婆禮物,母親說了一句「天要下紅雨了」,退還禮物。


子女作證 指母疏離


兩造子女供稱,有記憶以來父母見面就是吵架,連牽手都少見,母親不會頂撞阿嬤,但阿嬤教母親煮菜或要求煮爛一點,母親都不接受,父親教媽媽做家事,先做一次給母親看,但母親就是不願學,不願委屈自己,平常更不曾去看阿嬤或打電話給阿嬤。


蔡母供稱,李女都不煮飯給丈夫、子女吃,叫她最起碼做頓晚餐給先生、子女吃,才能拉住他們的心,李女都做不到。99年除夕李女回家圍爐送她禮物,還主動問了很多事,竟是要回來錄音蒐證,令人心寒。李女雖不願離婚,但蔡母及子女都同意蔡某決定。


法官指未經營婚姻


法官說,李女抗辯她沒有做錯什麼,但婚後兩造對子女教育、經濟、價值觀、生活習慣等差距,李女都採迴避、冷漠以對,如李女想要兩造白頭到老,理應更積極經營婚姻,主動關心家人,兩造雖分居獨立生活,僅蔡某兩邊跑,李女完全不願付出,這種心態想要經營婚姻,無異是自我催眠、欺騙。李女又抗辯是蔡某有外遇,但沒有實據,蔡某要求離婚有理,應該允許。


  • 李組長皺了皺眉頭,直覺得內情不單純
  • 何瑞修也雙手插腰 轉過頭來帶上墨鏡
  • 不懂他為什麼會娶她,這女人應該在娘家就被寵壞了吧!
    家事應該男女一人一半,但是如果連基本都不想做
    也許是雙方沒感情了 
  • 她  值得更好的人!!
  • 家事要婚姻中的男女共同分擔
    這是台灣社會對婚姻中男女
    若認為家事都要女性承擔
    那就不適用於現代社會
    若現代婚姻
    女性不用工作專職做家庭主婦
    那家是要女性負責 那可以指責不做家事的家管
    若要現在女性
    要工作 做職業婦女
    要生孩子生孩子   做母親
    要結婚 做妻子  
    要工作 洗衣 煮飯 帶孩子   指導課業
    要做媳婦 伺候公婆
    那 要進入婚姻者的女性 請多思量  這諸多角色與隨之而來的壓力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擔
    若 無法承擔 不要輕易進入婚姻
    若 願意進入婚姻   就請歡喜甘願接受
    不要 等到婚姻跟你想像的有出入時
    或是自己的丈夫出軌時
    就怨天怨地怨男人   執著的憎恨男人與自己婚姻
    人生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若板上有些水水 在婚姻中不快樂或無法承受其壓力
    那就自己抉擇  
    自己負起自己抉擇後的責任
    不要不敢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又滿腹的牢騷

    以上 若有得罪 諸多見諒
  • 連小孩跟母親同住]
    都支持離婚,那就真的母親問題很大
    怪是母親不願離
    自己青春無價,別人生命就得糟踏
    她若能嫁更好,就不需嫁這男生而不願離了
    很多女生沒認清自己的價值
    女生想嫁好,男生也會挑
    婚姻路長,要嫁就要想清楚,不合就離吧

  • 進入傳統婚姻=默許被剝削

    男人對家庭的貢獻有薪水袋衡量

    女人的無形貢獻(生育養育教育照顧子女)卻沒有辦法計算    常被忽略不計

    不過這種婚姻    我是不知道這女的在留戀甚麼!  可以清楚的看出來    他的老公希望她有傳統婦女的功能

    這等同於你老了病了一樣會被掃地出門的意思  !

    還不如趁身體健康的時候瀟灑的走!!

  • 那如果是岳母要求女婿做家事女婿不做    女婿都不肯燒飯給女兒吃      女婿不肯跟岳父母同住讓女兒兩邊跑

    照這個法官的意思    應該也可以判離囉

    男女平等嘛!!




    只能說      這社會還是父權勝利    婚姻中  女人有義務煮飯做家事!
  • 離了就知有沒有第3者了............哈~~

  • 這婆婆和法官, 都不會做人
  •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實情如何? 只有自家人清楚

    外人就看看吧

    不過女婿不煮飯, 不洗衣, 不做家事
    我也希望可以訴請離婚丫

  •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實情如何? 只有自家人清楚

    外人就看看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文不對題

    如果這男人只是娶老婆回家當傭人的,早早跟他離了也是解脫


    但是文中敘述又似乎不是那麼回事,只能說這記者應該去報名一下國語日報作文班


    這種程度也能當記者,我家小學生應該也可以了
  • 只覺得當人妻子 媳婦 母親很累
    都做不完善 就很該死
    只是不煮飯
    家事也該整理一下

    除非老公願意疼或有佣人
    不然十個有九個女人都會被嫌

    其實會生小孩 照顧長輩 做家事賺錢
    老公都有可能不規矩了
    感覺很難有十全十美的
  • 請看清楚內文
    1. 喜宴後李女更直接向婆婆要結婚禮金
        這點作的出來的女生是很自私的.怎好意思要禮金?
    2.但李女連除夕夜都要拜託才回來與婆婆圍爐,且吃完飯立即就走,當年除夕李女才首次送婆婆禮物
        可以看出他根本不想與婆婆有任何牽連.也不願意多做互動.這樣的媳婦很糟糕
    3.兩造子女供稱,有記憶以來父母見面就是吵架,連牽手都少見
        動不動就吵架的婚姻不是只有先生的問題
    4.99年除夕李女回家圍爐送她禮物,還主動問了很多事,竟是要回來錄音蒐證
        平常都不願意互動.直到要被離婚ㄌ才開始有所行動
    5.李女雖不願離婚,但蔡母及子女都同意蔡某決定。
       連子女都同意.請問到底是誰的問題?
    6.但婚後兩造對子女教育、經濟、價值觀、生活習慣等差距,李女都採迴避、冷漠以對
       啥都不願意管的也不願意一同面對與經營.這樣的老婆.媽媽真的是非常糟糕

    以上.還有人認同這個媽媽跟老婆的有做好的人..那我只能說 祝你幸福了!!
  • 看得出來      會吵架的原因很可能是婆婆從中作梗    分化感情    婆婆都不喜歡她了    她要熱臉貼冷屁股嗎      看得出來有濃濃的父權意識      誰會在乎初二女婿只在家吃飯就走?誰會在乎女婿沒送岳母禮物?要吵架一個人吵得起來嗎?被提離婚你不蒐證保護自己嗎?子女同意蔡某決定說不定是因為他們長大不需要母親了,而父親有錢啊?不過這女的真的有錯    錯在"與狼共枕"卻有捨不得走~~~全家都不支持你    這個家沒啥好留戀的啊!!
  • 嗯嗯~

    所以是先生的錯,是婆婆的錯,是2個小孩有問題

    這個媽媽做的很辛苦也真可憐..沒有人支持

    請你清醒點好嗎?!

    若是一個人說自己錯.那可能不是真的錯
    若是二個仁說自己錯.那可能只是剛好得罪他
    若是三個人說自己錯.那可能也是得罪他
    若是很多人說自己錯.請問那到底是誰有問題??




  • 簡單來說就是婆媳不和引發下列紛爭

  • 女婿不煮飯, 不洗衣, 不做家事
    我也希望可以訴請離婚丫
    +1


    不過兩邊感情那麼差,

    離了也好.
  • 媳婦被圍剿是很常見的好嗎?跟是非正義無關~~大多數女生都會碰到

    至於孩子倒戈也不是甚麼了不起的大事    現在的小孩子    嘖嘖      父親都可以殺

    把有養育之恩的母親甩在一旁算小事(小時候要餵奶洗澡換衣服怎不找爸爸...)

  • 媳婦被圍剿的確是很常見,
    所以判離對媳婦而言反倒是一種解脫不是嗎!

    小孩殺父親那只是很少數的個案; 養而不教, 被殺也非全然無因果

    餵奶洗澡換衣服當然也可以找爸爸
    只是母親會稱職得多, 這是千萬年演化而來的結果.
    哺乳類動物皆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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