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扯的判決!! 這樣居然無罪?!

新北市永和區一個怪老爹,從女兒國三、胸部開始發育突起開始,每周深入衣服撫摸女兒胸部五次,還以手指隔著內衣亂彈女兒乳頭。但板橋地院認為,怪老爹在眾目睽睽的住家客廳亂彈女兒乳頭,且女兒喊疼後就會停止,只算是踰越親子管教分際,不構成「有滿足性慾之猥褻行為」,判決怪老爹無罪。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這名怪老爹在女兒國三、性徵已趨成熟之後,就在永和住處以每周五次頻率,違反女兒意願強行撫摸女兒胸部。

另外,這名怪老爹還會在客廳中,隔著女兒內衣以手指頭戳、彈女兒的乳頭,板橋地檢署偵結,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這名老爹起訴。

這名老爹在板橋地院審理時供稱,他會彈女兒的乳頭,是因為女兒穿著白色學校制服,卻穿深色內衣,「覺得這樣穿不好看」,才會隔著內衣對著女兒乳頭大力彈下去;掐捏胸部部分,則是因為生氣,或以為身旁睡的是老婆,才會朝著女兒胸部捏下去。

女兒則說,自她小時候有印象以來,爸爸就會對他動手動腳,觸摸身體、胸部;國中後在客廳看電視或在房間睡覺時,爸爸也都會摸他的大腿跟肚子;有時在客廳被摸時,她會反抗,但晚上爸爸則是會把手伸入衣服裡,搓揉她的胸部。

女兒表示,國、高中時老爹開始彈她的乳頭,雖然她說不要,但爸爸還是繼續彈;如果他說彈乳頭會痛,父親就轉而會摸胸部,還說「會痛才要抓」,這次她向老師訴苦,才透過學校輔導室揭發父親涉及猥褻。

法院審理發現,這名怪老爹前後彈了女兒乳頭長達三年之久。

法院合議庭卻認為,老爹彈乳頭的地點是在家中客廳,以常理判斷,為了滿足性慾,猥褻應當具有隱密性,不會在眾目睽睽的住處客廳,這名老爹隔著內衣彈女兒乳頭,「應非出於滿足自身性慾之猥褻犯意」。

合議庭也指出,雖然女兒證稱老爹曾經伸入衣服裡摸胸,但遭老爹強烈否認,法院也認為難以女兒單一指證,即為老爹不利之認定。

法院也根據弟弟、阿嬤說詞,認為老爹彈乳頭屬於戲謔行為,只能認為怪老爹對男女分際維持、親職角色扮演出現偏差或拿捏不當,「難任被告所為成立強制猥褻犯行」,判決無罪。

不知道該說什麼
要台灣女性自求多福嗎
  • 法官也想摸吧

  • 我有不同的看法
    像小時候不是有些女生頭髮會用辮子
    所以很多男生愛抓........xd

    所以這種是不能用性騷擾判定
    我覺得合理
    應該用別的入罪
    xd
  • 假如報載屬實(有時候我們的記者大人們也是謠言和誤導最大的傳媒啦)
    我們台灣的法官看來不需要有邏輯 不需要有道德感
    不需要有倫常概念 不需要有專業素養 只要會考試 會kiss ass就好了
    反正被摸的又不是他老婆 他女兒 考不好他認為 "摸一下會死喔"?
    算我自己亂猜啦 自己會不會也這樣搞的?

    這種法官水準之低 令人做噁
  • 我早上聽到這個新聞也很覺得很誇張。判無罪,那是不是代表他以後可以繼續這樣"玩弄"女兒的胸部?
  • 噁心耶
    我看這女兒要趕快搬出去
    不然遲早會被"吃"掉
    她老媽在幹嗎阿
    真是誇張
  • 法官平常也跟女ㄦ這樣玩嗎 ??

    太誇張了!!!
  • 可能這法官在家也會這樣跟女兒玩

    所以法官覺得不怎麼樣

    真的不夠尊重女性也,我爸敢這樣,鐵定被我媽扁
  • 一頭叨著文憑的動物
    一頭叨著文憑的動物

    我家的狗可以去當法官了

    牠會抓壞人而不是放走壞人
     

  • 那個女兒應該正在醞釀離家出走吧

    難道要等到女兒被父親強暴之後再來收拾殘局嗎?

    那個法官是又收了父親多少錢?
  • 真噁
  • 這種恐龍法官~應該下地獄吧?!
  • 古代的髒男人

    99.9999999%最愛 雞頭肉


    (看太多書的老狐, 經過中)
  • 法官都是死讀書不食人間煙火的人
  • 所以誰說法律是保護好人
    是保護懂得鑽法律漏洞的人吧
  • 好噁心好變態喔

    法官是怎麼判的啦

    難怪最近性侵強暴新聞愈來愈多
  • 誇張

    台灣的判決系統應該要改進一下

    腦袋裝大便的法官太多了 讓他們一人話事 就會有這類的怪事

    希望女孩不要在心理上受傷  
  •  
  • 的確是不能憑女兒片面之詞定怪老爹的罪

    所以?

    都必須等到女兒「確實」被性侵才定罪嗎?

    為什麼不能換個角度想

    如果老爹都這麼大膽了,敢在客廳動手動腳的...

    私底下會不會更誇張

    更何況女兒己經大到有不舒服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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