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還要求三成報酬 這算拾金不昩嗎?
就算法律站得住腳 講道德層面您絕得合理嗎?從小我們就被教導要拾金不昧、物歸原主,不過現行法律規定,規定撿到錢的人,可以向失主要求三成報酬,有一名女大學生,遺失將進四萬元的註冊費,被同校學姊撿到,結果學姊跟學妹依法明算帳,要求報酬一萬元,不然就不還皮包,讓失主急的哭了出來。
撿到皮包不貪心,送到警察局,如此物歸原主的模範,卻可能從此變了調,因為根據現行民法805條規定,撿到物品的拾得人,可以請求報酬三成,而在報酬未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就有一名家境清寒的女大學生,在學校廁所丟了皮包,想不到撿到皮包的學姊,竟然獅子大開口 顫抖的聲音,真的是走投無路,遺失的三萬八註冊費,還是貸款來的,哪有錢再給對方,但是法務部卻說,依法必須給 變相鼓勵撿到錢的民眾,都可以大言不慚的要求紅包,現在這起糾紛,學校將介入調解,千萬別讓恐龍法案,誤導了拾金不昧的美德。
新聞的第一句寫得真好
法律上站得住腳
道德層面合理嗎?
貸款來註冊的學費
撿到的學姐還跟她要報酬
唉~
撿到皮包不貪心,送到警察局,如此物歸原主的模範,卻可能從此變了調,因為根據現行民法805條規定,撿到物品的拾得人,可以請求報酬三成,而在報酬未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就有一名家境清寒的女大學生,在學校廁所丟了皮包,想不到撿到皮包的學姊,竟然獅子大開口 顫抖的聲音,真的是走投無路,遺失的三萬八註冊費,還是貸款來的,哪有錢再給對方,但是法務部卻說,依法必須給 變相鼓勵撿到錢的民眾,都可以大言不慚的要求紅包,現在這起糾紛,學校將介入調解,千萬別讓恐龍法案,誤導了拾金不昧的美德。
新聞的第一句寫得真好
法律上站得住腳
道德層面合理嗎?
貸款來註冊的學費
撿到的學姐還跟她要報酬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