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要當事人同意才能刊登 這法合理嗎?
爆料設限 學者:保障隱私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4.21 05:13 am
立法院二讀通過個資法修正草案,媒體爆料若涉及個人私密,不僅應經當事人同意,也得告知其個資來源,有傳播學者贊成,認為這是保障人民的基本隱私權,但壹週刊等媒體認為,會衝擊到新聞自由。
台師大傳播所教授胡幼偉指出,在討論個人隱私時,當事者外,記者想採訪相關細節,或爆料者唯一可獲得資訊的管道,就是當事人的醫師、律師、設計師,這些專業人員可否違反專業透露客戶個資?答案是不行。因此在法律下,該把保障最基本的隱私權列第一。
胡幼偉也指出,許多民代爆料往往涉及政治目的,常常是為了個人或一黨私利,並非真的為了公共利益,因此他早就反對民代任意暴露個人資料。
壹週刊社長裴偉指出,個資法修法是媒體都會面對的問題,不只是壹傳媒的問題,週刊醞釀一個題目,往往還有時間查證與確認「有無違反個人隱私」的問題,反而報紙在時間壓力下,比較有這種風險,他認為修法會衝擊到新聞自由
個人私密的界定是什麼?
有些醜聞或弊案
不就是因為爆料才引發調查嗎?
若當事人不同意就不得刊登
有些事情是不是就會石沈大海?
這樣會比較好嗎?
【聯合報╱記者陳俍任╱台北報導】 2010.04.21 05:13 am
立法院二讀通過個資法修正草案,媒體爆料若涉及個人私密,不僅應經當事人同意,也得告知其個資來源,有傳播學者贊成,認為這是保障人民的基本隱私權,但壹週刊等媒體認為,會衝擊到新聞自由。
台師大傳播所教授胡幼偉指出,在討論個人隱私時,當事者外,記者想採訪相關細節,或爆料者唯一可獲得資訊的管道,就是當事人的醫師、律師、設計師,這些專業人員可否違反專業透露客戶個資?答案是不行。因此在法律下,該把保障最基本的隱私權列第一。
胡幼偉也指出,許多民代爆料往往涉及政治目的,常常是為了個人或一黨私利,並非真的為了公共利益,因此他早就反對民代任意暴露個人資料。
壹週刊社長裴偉指出,個資法修法是媒體都會面對的問題,不只是壹傳媒的問題,週刊醞釀一個題目,往往還有時間查證與確認「有無違反個人隱私」的問題,反而報紙在時間壓力下,比較有這種風險,他認為修法會衝擊到新聞自由
個人私密的界定是什麼?
有些醜聞或弊案
不就是因為爆料才引發調查嗎?
若當事人不同意就不得刊登
有些事情是不是就會石沈大海?
這樣會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