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埔~~~真的要貨比三家

時間:2010年2月4日13:00~14:00
地點:北市松山區永吉路443巷9弄32號~【97牛仔】
情事:那天下午跟同學一起翹課去逛五分埔,想說年關將近,雖然沒啥錢
      買幾件新衣也好,因為想買牛仔褲於是走進一家牛仔褲專門店
      同學馬上跟售貨小姐攀談了起來,原來同是嘉義人
      因為我選了很久,加上同學跟小姐已經混熟了~
      造成我不挑一件好像說不過去
      但是因為該店不可以試穿、也不可以套~所以只好先挑一件~
      小姐說一件680兩件算我1200,但是我只買一件最多只能算650~
      但是不適穿可以換~~我只好買了一件
      再逛了二十幾分鐘陸續發現了三家有賣一模一樣的牛仔褲
      有吊牌不同都只賣380(原價未折扣價格)
      整個心都冷了,我買一件的可以買兩件。
      我問了380其中一間可以試穿店面的老闆娘
      好說97喔~那家可真敢耶!他們以前是跟我拿貨的,後來才去大陸自已訂
      我只好走回去問老闆我想退貨
      老闆說:東西賣了就不能退,我說:我完全沒拆過為什麼不能退?
      老闆說:我的東西不一樣,質料比較好
      下水不會褪色。(事實穿前先下水,褪的很厲害)
      我說:那你們是韓國原版嗎?
      老闆說:不是
      我說:既然都不是那我不要買好的,我想去買便宜的爛貨
      老闆說:你不知道買東西之前,要貨比三家的嗎?
      我說:那小姐說可以換,那我可以換吧!
      心想至少換件其他店�沒有的牛仔褲,心�比較可以平衡一些
      小姐馬上跳出來說:你要換我就換給你,只有這次喔~我們是可以不換給你的
      我換完貨後心�越想越不開心,又衝回店門口用手機拍了兩張照
      老闆馬上衝出來,說我們店不可以照相喔!
      我說:我在這買過東西,不可以留念一下嗎?
      弱女子也不想在那發生衝突容易發生人身危險
      我將手機切畫面通訊錄畫面給她看後
      老闆即作罷離去,我追上去要店內名片
      老闆說沒名片所以上述地址是老闆抄給我的~~
             
只能說我真是好傻好天真呀!本來想把照片也放上來
但是朋友說,這樣會造成公然毀謗罪?我是不知我毀到她什麼了?
不是一切都是事實嗎?所以我不說這間店什麼~~       
但是貨比三家是老闆自已講出來的話~So~這個老闆真是佛心來的
在這教大家要貨比三家喔~
  • 啊  我都替你覺得嘔起來了
    謝謝你分享這經驗
    不然我一定也是傻傻被騙
  • 其實五分埔的衣服,價碼通常都差不多
    但因為店家的貨源不同或者店家經營方針不同
    所以,千萬不要因為熟悉或者覺得不好意思而出價買下

    像有的賣價690或許繞繞其他店家會找到190甚至100的好價格^^
  • 好傻好天真
    好傻好天真
    是呀~~~我就是怕大家重蹈我的覆徹~~
    因為~~~該店門面裝潢的很不錯~~
    但是人潮不多,我原以為是因為平日中午吃飯時間的關係~~
    我相信五分埔這種店多少是有的
    只是這家的價碼連連業都覺得誇張了~
    也一付完全沒在怕人檢舉的感覺
    弱勢的消費者也不知該往哪求助,跟被搶、被詐騙真的沒什麼一樣了
  • 以前也在五分埔買過衣服
    也是不能試穿
    後來買了一件外套,一件毛衣
    回家後穿毛衣覺得怪怪的
    原來是袖子不一樣長=    =
    然後外套袖口車縫線爆開=    =
    之後我對五分埔的貨就不感興趣了
    雖然便宜
    但為何要花錢受氣呢
  • 其實買衣服不能這樣比

    因為成本不一定相同

    價位要如何定也是看賣家的良心

    就像每朝綠茶來講

    我去買22元...7-11賣35元...差了13元

    我也不能說什麼吧

    所以說要買東西前一定要問清楚

    自己覺得最便宜的再買

    像我去批貨

    有的成本差50元~80

    批了也不能說要去退只能去反應而已
  • 好傻好天真
    好傻好天真
    更正錯字~~~

    是呀~~~我就是怕大家重蹈我的覆徹~~
    因為~~~該店門面裝潢的很不錯~~
    但是人潮不多,我原以為是因為平日中午吃飯時間的關係~~
    我相信五分埔這種店多少是有的
    只是這家的價碼連同業~另一家380的業者都覺得誇張了~
    而且再補充一下380的老闆娘說過~他們現在是一家大陸工廠代工
    只有吊牌有差~~~
    老闆也一付完全沒在怕人檢舉的感覺
    弱勢的消費者也不知該往哪求助,跟被搶、被詐騙真的沒什麼一樣了



  • 好傻好天真
    好傻好天真
    嗯嗯沒錯~~~自己覺得最便宜的再買

    還好我不喝每朝綠茶

    只是差個幾十塊就算了

    差到一倍耶幾百塊那就會心很痛~~~
  • 我覺得 
    很多時候真的因為跟店員  .銷售員聊的愉悅   
    然後他態度又非常好    感覺賓至如歸
    所以會衝動購買
    事後發現買貴了  還是物品很爛   
    只好安慰自己
    算了  至少服務態度感覺非常好

    可是好為你感到生氣喔
    最討厭那種收了錢態度就前後不一的
    只好當做買個教訓
  • 像我一個客人跟我買了三件內搭褲...我算他1000

    我看網路賣499

    我想我的一定便宜很多

    沒想到過一陣子我的客人跟我說夜市賣兩件五百

    哈~

    當下我馬上送她一件韓國T桖

    成本兩百多

    補她買貴的錢

    客人很開心

    還一直來買衣服耶

    不過我是不會退錢給她

    因為每個人開價不同成本真的也不同

    重點是要給客人起蒙子好

  • ~.~"
    ~.~"
    但是消保法有規定,  七日內都可退換,
    如果他不換,  我會撿舉他.
  • 5分埔 很黑......
    年紀很小的時候 也被騙過一次
    褲子1件500 我買兩件1000  還是有殺過價的 
    後來在夜市看到 一件賣390
    而且那裡的店員很會欺負人 
    唸高中的時候去逛 常常遇到爛店 還遇過用水桶腰擋路就是不給看的
    工作之後  偶爾還是會去
    還有遇過 明明就賣很貴 還跟我大吼:我們賣的是韓貨 不是大陸貨 的跩店員
    靠!!  自以為自己帶的貨很特別 就亂開價一通
    我現在都不去5分埔了  不想花錢還找氣受  而且那邊的衣服真的不耐穿~   
     

  • 貨比三家真的很重要

    而且真的不要覺得什麼熟識不買不好意思

    因為最後傷到荷包的還是自己

    我以前曾經跟一個朋友去逛過他朋友的朋友開的店

    買了一件洋裝 當時因為試穿了覺得對方很熱情不買好像不好意思

    那件他說日本帶回來的 原價大概一千五那吧 他說算我一千就好

    帶回家後沒幾天我就在新崛江看到滿街都是 一件390之類的 我很仔細看真的一模一樣喔

    上網拍找還發現還有250的 感覺超級無敵差

    好像被騙了

    然後我朋友在那邊買的一雙鞋 690

    我在夜市看到一模一樣的190

    所以貨比三家真的很重要 也不要因為人情壓力就買了

    真的吃虧哪!><
  • ~.~"的話:
    但是消保法有規定, 七日內都可退換,
    如果他不換, 我會撿舉他.

    ***************

    好像網路的可以退

    如果是門市那種實品店

    有看到東西再購買的只可以換貨不能退貨吧

    我是聽朋友講的...7日鑑賞期只限網路或郵購或電視購物那種看不到東西的
  • 貼給大家看一下

    並不是所有店家都可以無條件退換貨的

    *********************************************************************

     但是如果商品本身沒有瑕疵,只是因為自己不想要或覺得太貴等等的理由,那麼,在民法沒有對於這部分規範之情形下,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請求商家無條件退換貨嗎? 首先,一般所謂無條件的退換貨規定,是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而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油垢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換言之,一般大眾所認知的無條件退換貨,成立的前提必須是買賣的形式是屬於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時才能向商家做上述的要求。 



    而哪一種買賣是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呢?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的規定,郵購買賣係指:「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的買賣」。換言之,只要是在買受當時沒有辦法現場查驗是否有瑕疵的方式,原則都可以向企業經營者要求無條件退換貨。而所謂的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則是指一般上門推銷員的行為。 



    從以上的規定,我們可以得知:消費者保護法底下,其實並沒有要求商家必須在消費者不想買的時候作無條件的退換貨。不過,越來越多的店家其實也注意到消費者這樣的需求,而也主動提供了在七日內檢具發票可以退換貨的規定。不過,因為這是屬於商家自願性的行為,並沒有法律強制規範,故消費者在買商品之前,應該先向店家問清楚有沒有無條件退換貨的規定,避免日後產生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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