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禁韓人用餐,立委立法開罰!

歧視!禁韓人用餐 立委立法開罰
更新日期:2010/01/03 12:26

苗栗有一家火鍋店老闆,因為不滿東亞運時,韓國選手對我國跆拳道選手使出掐喉招數,氣得在店門口張貼告示「禁止韓國人進入」;但現在,立委提案要制定「平等法」,如果法案通過,老闆這樣的行為,就會因為涉及「歧視」要挨罰,罰金最高還到150萬元;這位火鍋店老闆則是私下表示,「這是他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立委管太多了」?


「本店禁止韓國人進入」,苗栗這家火鍋店,因為門口的告示而聲名大噪,為了替在東亞運,輸給韓國的跆拳道選手曾敬翔抱屈,老闆塗勝雄用這樣的方式洩憤。

記者(98.12.28):「他進來說是韓國人,怎麼辦?」火鍋店老闆塗勝雄(98.12.28):「趕出去,少賺一點又不會餓死。」

只是這麼愛國的老闆,在「平等法」立法通過後,卻可能因此挨罰?看看平等法草案第二章,「出售或提供商品設施或服務之人,不得基於歧視拒絕,也不得以歧視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違反規定者,原則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立委鄭麗文:「它基本是有一個委員會,你要申訴,然後呢,這個委員會它當然會有召開相關的一個審議的過程,那最後呢,你是不是要再訴諸到司法的一個程序,這中間是有一個設計的。」

平等法本週可望付委,提案立委說,這是一部全面性的反歧視法律,已經籌畫了一年多,實在不是針對這位火鍋店老闆;而聽說的老闆則是透過平面媒體表示「禁止韓國人進入是他個人表達意見的自由,立委也管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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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my god ! 老版這樣不好吧 ? 罵罵就好, 或少買or 不買韓貨

不要忘了洋人也曾對我門華人做過這種事阿 " 狗及華人禁入餐廳 "

我門不能像他們這樣阿
  • 沒錯啊,我們實在不需要一般見識啊。
    但是也用不到立法,人民本就有言論自由權,老闆這樣的確是有點計較,但是他有權選擇他的客戶。
  • 在店內貼滿韓國比賽耍賤招的新聞

    照片要放大

    還有韓國吃狗肉的照片

    這樣韓國人就不會來了
  • 我覺得這老闆不用跟錢過不去吧,台灣一堆人還不是討厭大陸人,結果為了賺錢也是前仆後繼的去中國...
    那麼那些人的立場又有什麼意義,餓肚子才會是真的!!
  • sigh!
    sigh!
    不好用的話:
    在店內貼滿韓國比賽耍賤招的新聞

    照片要放大

    還有韓國吃狗肉的照片

    這樣韓國人就不會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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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 這招不錯, 不然就是 " 承認韓國人比賽耍賤招的韓國人才能進去"

    這招也不錯,

    算了當我沒說,  還是不要買韓貨看韓劇較為ok
  • 話說苗栗的韓國人應該不多吧
    老板應該也只是表達一下愛國情操而已
  • 其實啊,韓國人當然要讓他進來用餐,
    只是要撿地上的菜渣跟肉末加進去,給他看的菜單價目也要有所"區別",
    難得可以賺他們的錢,為什麼不賺咧??
    我們要學習他們的許多"小動作",
    讓他們知道:我們也很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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