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及名譽誨謗嗎??(文長)

前幾天在網拍上買了一個名牌皮夾
結果寄來時發現皮夾有些明顯的暇疵並沒有事先告知
於是我第一時間打給賣家詢問
賣家竟然一直睜眼說瞎話說她覺得不是很明顯
還說是故意設計成這樣!
後來我也拍照寄給她要求退貨
沒想到退貨過程中一直刁難我
我也一直很客氣的請她收到退還的物品後
將4380退至我的郵局帳戶
結果我今天刷簿子一看
竟然才退還我4249少了131元!
跟賣家反應也得不到善意的回應
堅持要扣我這筆錢說什麼是寄貨運的錢+跨行手續費+商品刊登費等等
一直找其他名目要扣我的錢
問題我在下標錢就跟她說好4380含運了
憑什麼事後再來扣我運費
而且我寄回給她還是我自己出的運費!我也沒跟你要啊!

於是我今天實在忍無可忍送她一個負評
接著她就開始對我人身攻擊跟毀謗回了以下這些內容給我:

賣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跨行轉帳有什麼不對嗎??如此神經質的買家為了0.0001公分小點要退貨..錢都已經退給你了還給負分.真是差勁!! (2009-12-28 16:23)
賣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早已註明不退換貨.因不想和你這奧客勾纏所以特別讓你退。果不其然∼退款收到了就開始在賣家的評價上搞汙衊。若非人格有問題就是同行來搗亂!! (2009-12-28 18:05)

買家滿意度: [極差] !
意見︰ 明明是4380為什麼才退我4249!而且我當初匯給你是郵局轉郵局,我也給你郵局帳號,你偏偏要跨行轉入!是怎樣?!你是故意手續費讓銀行賺也要從中扣錢就對了!好!沒關係!你是看我好欺負是不是?!我已經向雅虎檢舉你這種好賣家!待會我就去警察局報案!!! (2009-12-28 16:15)
回覆︰ 25日早上收到商品.卻拖延到晚上才打電話來挑剔商品.賣家就知道你這位是奧客.第一時間就請你將商品退回!而你為何一直找藉口拖延..若不是27日在賣家下最後通碟..還想到28日才肯退回.是怎樣?買家只是要在聖誕假期拿出去向朋友炫耀嗎??? (2009-12-28 17:33)
回覆︰ 退款收到了就開始搞汙衊。若非人格有問題就是同行來搗亂!!賣家收到退回的商品檢查後更確定商品沒問題是買家有問題.扣除賣家寄貨支付的宅配110 和退款轉帳17和yahoo刊登4共131元.在30分鐘內立即退款!這樣的賣家是否值得信任.自有公評!! (2009-12-28 18:02)

針對像她這樣的不實指控及情緒性字眼罵我人格有問題、神經質之類的
我可以像她提出公然侮辱及名譽誨謗嗎??
謝謝!



  • 告是可以告(公然侮辱)

    可是會浪費很多時間在那上面

    如果真的有必要在來告

    不必因為一時的不愉快就提告

    最後損失的是自己


  • 約會小臉
    約會小臉
    可以告阿
    任何事情都可以告的

    反正你也都說你要去警察局備案了
  • 你是看我好欺負是不是?!我已經向雅虎檢舉你這種好賣家!待會我就去警察局報案!!!

    --------------

    是妳先威脅的
  • 為了131元去打官司,妳覺得值得嗎?

    妳一直認為自己被欺負(買到瑕疵商品、沒有全額退費、賣家出言不遜),越想越氣,把自己無限上綱成弱勢的消費者。

    但在我這個路人甲看來,賣家認為商品沒問題,有完成交易,也讓妳退貨,卻還是吃妳一個負評。他當然會認為妳是來亂的,妳的言行也不像妳自己以為的那麼可憐。

    網拍好處是方便、可以撿便宜貨,但卻因無法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尤其二手貨的貨況不明,像妳這樣很在意一點瑕疵的人,實在不適合在網拍購物。誠心的建議:錢拿到就好。以後到實體商店當場驗貨後再購買。
  • 提告很浪費時間和金錢,
    想出口氣的話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吧!
    網拍因為買家未看到實品,本來就有七天鑑賞期不是嗎?
    而且又是她的商品本身有瑕疵,
    對方沒有扣運費和手續費的理由。
    這樣的情形跟奇摩反映應該就可以得到妥善的處理吧?
  • PrincessPisces的話:

    你是看我好欺負是不是?!我已經向雅虎檢舉你這種好賣家!待會我就去警察局報案!!!
    ------------
    我不明白我威脅她什麼了?
    如果她今天都沒錯的話
    就算我去報警檢舉她也對沒有任何影響吧!
    ---------------------------


    任何一個賣家, 怕的就是負評 + 檢舉.  妳還加送報警.


    只花了131, 就省下車費.  時間不能算.  因為妳避開了(上街)得H1N1.
  • 你遇到很差的賣家

    買賣交易過程本該和平
    而不是窮追猛打
    這樣只會雙輸

    抱歉你的問題我只能安慰你


    遇到瘋狗亂吠要理他嗎?

  • PrincessPisces的話:
    剛才我發現那個賣家把我的姓名電話地址公怖在評價上
    請問這樣她有犯法嗎??
    ----------

    這個可以告"精神性"傷害的隱私權
  • PrincessPisces的話:

    怕那種人會不會到處去奇怪的交友網站公佈我的資料
    害得我現在手機也關機不敢接
    本想就此息事寧人
    沒想到她會這麼沒品
    我決定明天先去警局備案了
    想到就煩........
    ------------

    告時, 只要針對這一點...


    妳可以開手機.  有人打來, 可以告昏她.  要不然, 她會說妳想太多...
  • 我覺得賣家很可憐...
  • 過去一點點
    過去一點點
    我覺得不用因此而告她 勞民傷財 划不來 
    反正妳都已經給她負評了  只是看妳要不要討回131元.....

    我也是因為網拍的東西品質不好且有瑕疵想要退貨
    賣家說  我要負擔  1) 他寄給我的運費  2)  3%的刊登費  3) 我寄回去的運費
    我覺得似乎不太合理  但因為我不瞭解消費者的權益跟責任在哪裡  所以我打去消基會做詢問
    消基會的回覆是:  基於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消費者可於七日內不需提供任何理由, 不需負擔任何費用的退回商品,
    當然產品的狀態要保持在剛收到的那樣. 這條規定也適用於網拍喔!

    樓上有賣家說網拍不受此條款的限制, 只有針對偶而為之的網拍散戶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2款規定: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故而,若不符合上揭企業經營者的法律定義, 自不受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的約束."
    所以網拍"業者"還是在消保法第十九條的規範內, 不是說賣家沒有在生產, 設計, 就可以免責

    當然我願意負擔寄回去的費用, 但我不願意負擔其他的費用, 也許這不盡公平, 但商品有瑕疵我認為這沒有不合理
    消基會的志工還叫我要寄存證信函, 目的在於書面聲明就我方這個購買契約我要終止, 商品我要退回,
    這其實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但我跟賣家溝通不良, 他看了我的email後以為我要告他.... 氣的勒
    用個存證信函+雙掛號都不只他寄給我的費用, 我只是把消費者該做的事做好, 也是保護自己以免口說無憑

    當賣家不容易, 而當買家有時還得花錢消災.......



  • 驚驚的話:
    我覺得賣家很可憐...
    -------------

    + 2



    她可以叫囂.  因版主先口頭威脅.  但...她不能公佈版主的資料.  只要有兩通以上的不明電話.  這官司, 她就輸了.

  • 我覺得重點在於

    有些明顯的暇疵
    0.0001公分小點
    到底哪個是真的阿

    版主不是有拍照嗎?
    可以秀出來?
  • 另想請問版主 以下也是不實指控嗎?

    25日早上收到商品.卻拖延到晚上才打電話來挑剔商品.賣家就知道你這位是奧客.第一時間就請你將商品退回!而你為何一直找藉口拖延..若不是27日在賣家下最後通碟..還想到28日才肯退回.是怎樣?買家只是要在聖誕假期拿出去向朋友炫耀嗎??? (2009-12-28 17:33)
  • 賣家怎麼可以賣一個有睱疵品的東西呢?????  非常糟糕!

    供佈他的帳號!  以後列入黑名單!!!!! 
  • 對商品要求高的你
    真的不適合網購
    要網購就要有心理準備
    因為不能銀貨兩訖
    就得承擔貨品有因為立場不同而著眼點不同的介意處
    像是小髒點、車縫線等等
    (有些人對於商品要求100分,就算現場看新品還是挑個沒完)
    網路上雖比較便宜
    但也可能買到瑕疵品或仿品
    以上是你要先有的網購認知

    再來
    他都說不能退貨給你了
    之後卻願意退給你
    扣一點運費我覺得很合理
    況且東西運回去賣方那
    你出點運費是應該的

    若商品是順利交易成功的話
    自然賣家會出運送費用

    若是你不能接受小小瑕疵
    建議樓主以後買現貨不要貪便宜

    說實在一點
    我根本不認識賣家、也跟妳無冤無仇
    不過我覺得你是位奧客

    人家都讓一步了
    你還窮追猛打
    建議樓主把您所謂的瑕疵圖貼上來
    讓大家還你一個公道
    圖片會說話的

    希望我的仗義直言對你有所幫助
    得罪處請海涵
回應...